法務部監聽調查小組的調查報告今(11)天下午4點半召開記者會對外公布,法務部監調小組11位委員皆同意將該起事件定調為「行政疏失」的烏龍事件,沒有證據顯示特偵組是故意監聽,並將檢察總長黃世銘、特偵組前發言人楊榮宗和特偵組承辦檢察官鄭深元共3人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評鑑。

針對特偵組是否濫權監聽立院節費總機乙事,法務部成立監聽調查小組經過連日的約詢檢察總長黃世銘等人,以及向台北地檢署等機關調閱相關資料後,已完成長達21頁的調查報告,並於今天下午由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召開記者會正式對外公布。

監調小組根據《法院組織法》第111條第2項規定,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監督該檢察署,因此認定特偵組監聽立院節費總機乙事,黃世銘應負監督不周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