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監察院公布所謂「宇昌案調查報告」,蔡英文辦公室昨(2)日由宇昌案委任律師顧立雄、連元龍、黃帝穎,以及立委陳其邁共同舉行記者會指出,監院調查意見中,獨漏2007年9月12日由時任行政院長張俊雄所核定之國發基金撥款的最後重要文件,非常荒謬,是刻意羅織入罪,甘於淪為政治打手。
當前熱搜:AI新基建、電力概念「新兵」掛牌! 009819首日早盤狂漲29%
監院今公佈之調查報告指出,「何美玥簽辦96年3月21日簽文時,即已知與Genentech洽商條件與行政院蘇前院長貞昌96年2月15日核定之授權談判條件相差甚鉅,仍僅陳蔡前副院長英文;蔡英文明知該簽文內容無論合作條件、投資金額均與前簽內容相去甚遠,仍逕予核准,且不再簽文續呈院長」。
現正最夯:中正一分局女警官產後身亡!姪女白沙屯媽祖進香祈福畫面曝 感動網友
律師顧立雄表示,該簽文是工作進度報告,且已授權由中研院翁啟惠院長任談判代表,何美玥已在簽文中敘明,本案將等翁院長提出對案,再行簽報,並不是行政院最後核准國發基金投資宇昌案之公文。
顧立雄指出,行政院對國發基金投資宇昌公司,除了2007年2月15日經蘇前院長核准的簽文外,最後確定的投資條件核准,是在該年9月12日的簽文,當時蘇貞昌及蔡英文皆已卸任,由時任行政院長的張俊雄所核定,監察院未全盤揭露事實,刻意選取資料,曲解內容,淪為政治鬥爭工具,令人遺憾。
律師連元龍表示,宇昌投資案是落實促進生技產業的政策,其程序經行政院長於2007年2月15日核准專案投資,國發基金並於同年4月17日送國發基金管理會決議備查,特偵組結案報告認定投資及撥款,皆符合國發基金管理會的規定標準,監院將一份談判過程的進度報告曲解為最後核定報告,完全違背事實。
律師黃帝穎強調,2012年總統大選時,時任經建會主委的劉憶如,在馬英九民調低迷時,以偽造的公文對蔡英文進行抹黑,令人記憶猶新,現在監察院猶如當年的經建會,以刻意選取的資料登載不實的記錄,企圖轉移國民黨政爭焦點。
立委陳其邁呼籲,監院勿自甘為政治打手,淪為西廠,希望監委能秉持公正調查,為國家人民謀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