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今(27)日審理前總統陳水扁被控教唆偽證一案,首次以視訊開庭,訊問遠在台中監獄的陳水扁。但因扁在過程中不斷口吃、重覆字句,其委任律師鄭文龍及石宜琳拿出醫師診斷證明指出,陳水扁有重度憂鬱症、帕金森氏症,狀況不適合應訊。因此,合議庭經過休庭評議後表示,審酌陳水扁身體狀況後結束庭訊,擇日再審。

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在2006年偵辦國務機要費一案時,控告陳水扁在檢察官傳訊前,召集前、後任總統辦公室主任馬永成、林德訓到總統府官邸商議,有教唆2人做偽證嫌疑。因此,2011年一審時台北地方法院依教唆偽證罪,判刑扁4個月,減刑為2個月,去年經高等法院二審改判無罪,但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扁無罪的理由未交代清楚,將全案撤銷發回更審。

高院今天首度開準備程序庭,在此之前,扁的委任律師鄭文龍及石宜琳曾2度根據診斷證明幫扁請假,都被拒絕,因此合議庭決定讓扁接受遠距訊問,並調查是否可以進行後續庭訊。

庭訊一開始,儘管審判長透過螢幕對扁說,「今天不是審理,開庭不會太久,陳前總統你不用擔心」,陳水扁依舊坐在椅子上,右手手握拐杖,大拇指不停抖動,並口吃表示,「我我我...身體身體身體...不舒服不舒服不舒服...審判長審判長,硬要我我我應訊...對我不公平」,不斷重覆字句,並提出醫師診斷證明表示,醫師判斷他的身體不適合出庭應訊,他希望能夠請假,等身體稍微恢復後再出庭,「其他庭都讓我請假,唯獨這1庭不許可,我很難過」,陳水扁說。

然而,審判長當庭指出,依法被告若精神喪失或是因病不能到庭,才能暫停審判,不是身體不適就可暫停審判。

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及石宜琳則說,除了經診斷陳水扁有重度憂鬱症、帕金森氏症,容易有不穩定的情緒、思考及語言,不適出庭,台北榮總精神科主任醫師周元華診斷後也建議,陳水扁應居家治療。鄭文龍表示,陳水扁無法好好思考及說話,「防禦權沒有保障」。

對於審判長詢問身體狀況,扁像跳針般重複6次「我不舒服啊!」最後,合議庭決定庭訊到此結束,公訴檢察官顏迺偉表示,是否讓陳水扁請假,他尊重合議庭裁定。

石宜琳表示,今天未進入準備程序,未來法院傳喚開庭時,仍會為扁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