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長王金平昨天遭國民黨考紀會撤銷黨籍,中央選舉委員會副主委劉義周今(12)日表示,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從不分區立委喪失黨籍的當天起就喪失立委資格,法律定義的非常清楚,沒有解釋的空間,因此,王金平依法昨天就已經喪失立委資格。

劉義周表示,政府間的公文都是透過24小時運作的電子公文交換系統傳送,因此,王金平喪失黨籍證明,已在11日傍晚6時32分送達立法院,立院也已確認接收。

劉義周說,公職人員選罷法第73條規定的非常清楚,全國不分區立委在就職後喪失其所屬政黨黨籍資格者,從喪失黨籍之日起喪失其資格,法律規定的很清楚,「我想,這個沒有解釋的空間。」

劉義周表示,中選會已將公文送達立院,第1階段的工作已經完成,目前還沒接到立院的回函,接下來就要看立院如何處理。

劉義周指出,下一階段,中選會將等待立法院的註銷名籍回函,收到回函後的15天內,公告遞補不分區立委名單。

劉義周說,「王金平的案件和其他案件沒什麼差別」,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從他(王金平)喪失黨籍的那天起,就等於喪失立委資格,時間點就在昨天。

劉義周強調,黨籍喪失資格與否,是政黨內部的事,跟政府機關無關,中選會的角色相當單純,一收到政黨發函的黨籍喪失證明書後,就開始啟動遞補動作,「該政黨當初提名這個人,我們公告當選,現在告知這個人已經不支持,我們也據此發函立法院註銷立委名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