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今(12)日證實,在昨天傍晚收到國民黨的王金平黨籍喪失證明書後,以電子公文發函到立法院註銷名籍,系統在昨晚6時32分確認,由於是電子公文,沒所謂退件的問題。中選會表示,不分區立委如果喪失黨籍,從喪失黨籍當天起就喪失立委資格,法律定義的非常清楚,沒有解釋的空間。

立法院秘書處今天也證實,中選會函轉的文件,已以電子公文形式送達,但秘書處人員上午開機才知道。

中選會副主委劉義周上午表示,中選會一收到王金平黨籍喪失證明書後就馬上處理,並用電子公文發函給立法院,並根據電子系統確認收到,「沒有退件問題」。

劉義周指出,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不分區立委如果喪失黨籍,從喪失黨籍當天起就喪失立委資格,法律定義的非常清楚,沒有解釋的空間。

所謂的「退件說」 是因為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昨晚表示,中選會在下班時間將王金平相關函文送立院,因無人簽收已退回。

中選會表示,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3條,收到黨籍喪失證明書,須發函給立法院註銷立委名籍,並等立法院回函送達15天內,公告遞補名單;但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立法院要在多久時間內一定要回函。

根據選舉罷免法第73條規定,不分區立委就職後喪失黨籍,自喪失黨籍之日起,喪失其資格,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函請立法院予以註銷,遺缺除以書面聲明放棄遞補者外,由該政黨登記的候選人名單按順位依序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