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今(6)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指控法務部長曾勇夫、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涉嫌接受立法院院長王金平關說,替立法委員柯建銘涉嫌全民電通案,有罪改判無罪案件不上訴,後來全案無罪定讞,特偵組今天認定事證明確,將曾勇夫移送監察院,陳守煌則依《法官法》移送檢察官評鑑。

特偵組代理發言人楊榮宗指出,柯建銘今年6月間收到全民電通案更一審無罪的判決書後,致電陳守煌,關說希望該案不要上訴,讓他無罪定讞;陳守煌不久約見承辦檢察官林秀濤,「建議」林秀濤不要上訴。

特偵組表示,根據柯建銘手機的通訊監聽譯文,王金平曾於今年6月28日晚間8點30分致電柯建銘,說:『「阿煌」有打電話來,說那個女孩姓林,林秀濤,她是「勇伯」(指曾勇夫)的人,叫我跟「勇伯」說,我已經跟「勇伯」說完了,他會盡力,他會弄,「勇伯」要處理。』柯建銘也反覆向王金平確認「勇伯」是否會處理,王金平均予肯定的答覆。

隔日6月29日中午1點34分時,王金平再撥打電話給柯建銘,並說:「剛才那個人在那邊你有看到嗎?」、「伯啊,就勇伯啊」、「他跟我說OK了」;柯建銘也回稱:「我沒遇到,我剛離開」、「好好,謝謝」。

楊榮宗提到,曾勇夫身為法務部長,竟於接受案件關說後,答應王金平為關說事項的處理,並回報「已完成」,明顯違反行政法令;但因曾勇夫身為政務官,因此函送監察院審議,若監察院彈劾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最重可處撤職。而陳守煌為檢察官身分,違反法官法事證明確,且情節重大,因此函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若認定違失明確,將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最重也可處撤職。

楊榮宗表示,曾勇夫及陳守煌涉嫌接受立法院長王金平關說,但清查雙方無對價關係、沒有刑責,全案簽結,違反行政法令部分,將分別函送監院與送行政評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