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網站Facebook(臉書)27日首次發表《全球政府資料要求報告》,公布了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共計6個月間,全世界71個國家政府要求臉書提供用戶的資訊。

2013年1~6月間,全世界共計有71個國家向臉書提出資料要求的申請,全球要求資料的次數為25,607~26,607次,被要求的用戶/帳號數為37,954~38,954筆,成功率平均為33%。所謂成功率,又名「在產生部分數據的地方,收集資料要求的百分比」,是指得到部分或全部滿足的要求占總索取次數的百分比。

其中,美國政府禁止公開訊息索取的凖確數據,只能給出範圍;其他國家的數據都精確到個位數。臉書表示,正極力促請美國政府對於此類資料要求更透明化,包括與國家安全有關的要求之具體數量和類型。「一旦取得法律允許,我們將發佈美國的更新資訊。」

美國政府向臉書提出11000~12000次要求,索取20000~21000名用戶的訊息資料,位居榜首。印度提出3,245次要求,索取帳戶數4,144筆居次。英國提出1,975次要求,索取帳戶數2,337筆,排名第3。

台灣是亞洲使用臉書比例最高的國家,有超過9成的年輕人使用。台灣在2013年上半年度向臉書提出229次申請,索取帳戶數329筆,成功率84%,高居全部國家成功率排名第2,僅次於冰島的100%,而冰島只提出1次申請並成功。此外,英國政府向臉書提出的用戶資料索取成功率為68%,美國政府的成功率則為79%。

臉書首席法律顧問斯特萊齊(Colin Stretch)在這份《全球政府資料要求報告》中表示,「透明度和信任是 Facebook 的核心價值。我們盡力讓這些價值深植本網站所提供服務的各個層面,包括我們因應政府收集資料要求的回應方法。我們希望確定使用本網站服務的用戶理解我們所收到的這些收集資料要求的本質和範圍,以及我們在面對這些要求時所貫徹執行的嚴格政策和處理過程。」

斯特萊齊表示,「我們制定了嚴格的處理程序因應所有政府提出的資料要求。我們認為這個程序可以保護使用本服務的用戶資料,並讓政府為了取得任何用戶資訊的每一次要求,都需符合高門檻的法令規定。」

斯特萊齊闡明,「在我們的條款和嚴格的法律明文規定下,我們嚴查每一次資料要求的法律正當性,並需要每次的收集資料要求提供合法和具事實根據的詳細說明。我們對許多此類資料要求據理力爭,駁回於法無據的要求,並對那些過於廣泛、含糊的資料要求縮小範圍。當我們需要遵守特定要求時,我們經常只會分享基本的用戶資料,例如用戶的姓名。」

這份臉書史上第一份《全球政府資料要求報告》,內容詳情包括:哪些國家要求 Facebook 提供用戶的資訊?從這些國家各自收到的收集資料要求;在這些資料要求中指明的用戶/用戶帳號數量;在這些資料要求中,依法規定至少必須批露部分資料的百分比。

今年上半年的這份報告沒有提供資料索取理由的具體分類,只提供了要求次數和涉及的用戶數。一次要求資料的申請,可能包括數名用戶。

根據報告清單,今年上半年6個月內,向臉書只提出1次資料要求的國家包含:保加利亞、柬埔寨、香港、冰島、日本、俄羅斯、塞爾維亞和烏干達。

目前中國政府以防火牆阻擋用戶使用臉書,在中國必須以「翻牆」的方式才有機會使用臉書。

根據英國國家廣播公司BBC在27日報導,隱私權倡議的NGO組織「隱私國際」(Privacy International)發表聲明對臉書這份報告表示歡迎,並表示,這份報告是公眾期盼已久的,但它同時令人心生恐懼,而這恐懼與臉書本身無關。

聲明中表示,自從史諾登「掀起面紗」,揭露美國情報機關監控文件,暴露出政府蒐集公眾資料的真相。人們從此看清了「可怕的現實」,那就是「政府不一定需要依靠諸如臉書、谷歌(Google)和微軟之類的媒介來獲得我們的訊息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