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市公所以「請示縣政府」的理由駁回8月16日由「捍衛苗栗青年聯盟」主辦的【拆政府‧守護苗栗音樂會】,在苗栗縣府前的路權申請後,今天再收到縣警局的「集會遊行核定書」,「實質駁回」該集會申請,該聯盟表示,這是典型的「官逼民反」,晚會將會照常舉行,邀請苗栗人民、全國大眾,816一起到苗栗,讓以「集遊惡法」鎮壓人民的縣長劉政鴻付出代價!

該聯盟指出,當晚的集會預定在18:00-21:30舉辦,向縣警局報備,8/16當天10:00-22:00將以縣府廣場為集合地點,於周遭籌備晚會、遊行。但縣警局的「核定書」作出下列2項無理處分,即1、將時間限制在下午2:00-5:00。 其次,則是要求不得在縣府廣場前集會宣講,也不得在遊行途中任何一處停留集會宣講,以防「阻礙辦公」。

該聯盟回應,這等於是「實質駁回」該集會申請,打壓晚會進行。該聯盟進一步說明指出,市公所原本駁回路權申請的理由,即是18:00-21:30的晚會,會「阻礙辦公」;如今,縣警局卻限制集會時間只能在下午2:00-5:00的上班時間進行,根本自相矛盾。

該聯盟認為,集會遊行是《憲法》明訂的基本權利,不容行政單位任意打壓干涉。現行的《集遊法》本是國民黨在解嚴後隨即制定,用以打壓人民集會自由的法律,其中規定人民上街還須主管機關「許可」、留給警方更改集遊申請/可任意解散集會等過大的干涉權限、且設有刑罰,根本是違憲之舉。而大法官會議針對《集遊法》的釋憲申請案,至今也已延宕1066天未處理!

該聯盟強調,8月16日當天,依然會如期在縣府廣場舉辦晚會,會在拒馬、警方人牆外架起舞台,請各位一起來發出人民的怒吼!主要訴求包括: 1.劉政鴻道歉認錯,賠償強拆損害。2.大埔4戶地歸原主,回復尊嚴生活。3.要求檢調單位,立即徹查劉政鴻任內所有土地炒作不法情事。4.要求苗縣籍立委,立刻重啟土徵條例修法。5.修法完成前,要求苗縣府立刻停止所有土地徵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