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洪仲丘案中,被控「上官藉勢凌虐軍人致死」重罪的戒護士陳毅勳,今(1)晚遭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認定無勾串共犯之虞,裁定15萬元交保,對此,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將依法抗告。

北部地方軍事法院發言人洪佳妙少校表示,經合議庭聽取檢、辯雙方意見,並檢視7月3日洪仲丘被操練的錄影檔案,認為陳毅勳涉犯陸海空軍刑法「上官藉勢凌虐軍人致死」等罪,嫌疑重大但軍事檢察官在偵查時,已傳訊相關人員到庭作證,認為陳毅勳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

洪佳妙說,陳毅勳在羈押後,已依法停職,但依規定,他仍具現役軍人身分,依法應辦理復職,無逃亡之虞與羈押之必要,准以新台幣15萬元交保候傳。

對此,北軍檢主任檢察官簡銘儀表示無法接受,且深表遺憾,將依法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