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國民黨立委所領銜提出的「鞭刑公投」提案,在黨內上演一場峰迴路轉的髮夾彎。先是文傳會主委陳以信表明黨中央傾向不推動的立場,認為鞭刑非屬當務之急,希望聚焦在能源公投。聽到中央不同調的態度,讓藍委們「集體炸鍋」,畢竟此前根本沒有與黨團有過任何溝通,頗有遭「背刺」之感。眼見黨中央與黨團間的矛盾恐一觸即發,逼使黨中央在下午即做出妥協,希冀不要以「黨團」為名提案,改以「立委個人連署」放行便可支持。

端看整個決策反覆過程,外界很自然的會將重點聚焦在鄭麗文主席的黨內統御能力出了問題,認定隨著年底選舉腳步逼近,黨內要角眼見主席還在國際場域的議題上「神遊」打高空,絲毫沒有回到選戰狀態,自然心生「隨人顧性命」的「塊陶」心態,以「鞭刑公投」的矛盾為觸發點,也算是借題發揮的、企盼鄭主席可以迷途知返。
不過呢,除了黨內幾大太陽間的權力鬥爭外,揣摩藍營黨中央之所以決策躊躇不定的緣由,或許還存在著以下的因素必須考量。誠然,亂世用重典,「鞭刑」在台灣的支持度向來一面倒的高,但投票或許不單單只著重在民意之所趨,議題本身會否引發更廣泛的政治化學效應,或才是做為領導階層、更該思量的核心。以下,是筆者的見解。

最強吸票機?是「吸」、還是「稀」?

回顧台灣的逐次公投,其實真正實踐創制、複決的單條法律修正案的少之又少,泰半都流於各政黨「政治動員」的工具,無論實質議題為何,總之就是會用一個具有壓倒性民意的命題,藉以激化基本盤的投票動能,好讓政黨測試自家的組織盤能耐。要不,您想想,過去投過那麼多議題,諸如核電、反廢死、反併吞、同婚等議題,哪一項政府最後真有遵照多數意志在執行呢?還不是投了又投、你投你的,我做我的,有意義嗎?

更況,「公投」作為政治動員手段,通常就是最終的「放大絕」,一般而言,都是在現任者拿不出政績的情況下,只好用一些相對廉價的話術,希冀可以淡化自己執政不力的闕漏。
然而,現階段在地方多數執政的藍營,是這種情況嗎?不是吧!就各家民調顯示,無論是尋求連任、抑或是屆滿交替的縣市,基本上都還維持著一定優勢,顯見地方施政大致還行,在尚且還拿得出政績之下,有必要放大絕嗎?會不會了大絕後,適得其反,最終沖淡自己的成果,反稀釋了領先的幅度,何必呢?

鞭刑與「銀子」,哪個重要?

還記得在大罷免期間,藍營最有力的訴求之一,就是「浪費公帑」。畢竟,一場全國性的投票辦下來,所費不貲,少說也要十幾億。在前次選舉僅相距一年的情況下,有沒有必要花這筆錢,重新肯認最新民意的脈動,成為當時強而有力的反對理由。

相仿的,「鞭刑」固然獲得國內多數民意的支持,但這事經由民調就可以知悉,犯得著畫蛇添足、花錢辦場公投重新確認嗎?更況,投票不是喊爽而已,更必須關注後續付諸實踐的可能,但按台灣早已將聯合國《兩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國內法化的基礎下,「鞭刑」這種明顯傷害個人身心的刑罰,法理上顯然與現行法律多所牴觸,即便立法,也可能面臨憲法法庭宣告違憲,最終結果,就是投了個寂寞,十幾億預算全打水漂,得不償失。

再說了,公投本意在於諮詢人民的意見,多數是在處理民意趨向未明的議題。但諸如鞭刑這種事,既然具有高度的共識,那麼,身為國會最大黨的國民黨,直接在立法院提案修正相關法令就好了啊!為何還需要疊床架屋的搞公投呢?不覺得勞民傷財麼?
試想,假若未來執政黨也如法炮製,以「浪費公帑」為主訴求,一來指控藍營正事不做,放著總預算不審,盡搞些沒有實質意義的表態投票。若能成功喚醒民眾意識到「銀子比一時爽」重要,那藍營年底選戰就可能被反將一軍,此等風險不得不顧及。

柯P的訕笑,讓公投恐成為裂解「藍白合」的潛在因子

更值得關注的,是野陣營的合作默契,會否因著公投一事產生嫌隙。端看民眾黨現階段對鞭刑公投抱持保守態度,甚至柯文哲還以訕笑的口吻,直言「推這些會被笑」,一語定調這公投就是投爽的。
基此,一旦民眾黨在公投議題上不奉陪,甚或在立法院審議過程中,就可能以不投票來明確表態,無疑讓綠營有了絕佳的發揮題材,成為「裂解藍白合」最好破口。

更況,要注意哦!綠營並沒有明確反對鞭刑公投,反而還加碼拋出「共諜與違反反滲透法者」也應該受到鞭刑懲罰,希冀將焦點提升至國安層級,打起最熟手的「抗中保台」,這顯然就是衝著藍營而來。屆時,民眾黨會否為了想撕掉紅色標籤,反變相過來支持綠營的主張,那年底藍白合的幻夢,不就立馬GG?
別忘了,柯P幾天前才跟柯建銘麻吉麻吉,雖說老柯現在已經黑掉,但在黨內還是有其份量,這會不會是「綠白合」的起手式,誰知道呢!

總之,從以上的幾點分析,與其將鞭刑髮夾彎一事,解讀為藍營內部的黨爭,倒不如好好的去思索一下,當中之所以陷落兩難情境的緣由。試著從政黨領導者決策的方方面面切入,才能真正理解政治運作的邏輯,在看待時事議題的觀點上,才能更加廣泛全面,不致於老落入權力鬥爭的窠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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