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團體憂心環保署鬆綁集水區開發,可能惡化高屏溪水質與淤積,也影響大高雄飲用水安全,今(1)日到高雄市政府陳情,要求高雄市政府及市長陳菊硬起來,堅持反對不當修法。

接下陳情書的高雄市環保局主任秘書表示,環保署先前調查時,高市府已表態建議維持現有較嚴格的環評標準,不需要修法開放,會堅持集水區不應開發的立場。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屏東環保聯盟、台南市水資源保育聯盟等代表指環保署擬修訂「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部分條文」,將對高屏溪攔河堰及甲仙攔河堰等集水區的影響甚大。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召集人洪輝祥表示,大高雄民生用水主要仰賴高屏溪,修法後將鬆綁開發行為,放寬可於第2級集水區進行包括屠宰業、製材業、電燈泡及燈管製造業、玻璃纖維製造業等,事業廢棄物極可能惡化高屏溪水質與淤積,將影響大高雄飲用水安全。

他說,修法後,開發面積1公頃以下,在攔河堰集水區不用環評,未來可興建洗選場、道路開闢、興建工廠、社區及放寬免環評條件等,如此一來,有可能合法掩護非法,且事業廢棄物極可能進入洗選場,也將惡化高屏溪水質與淤積。

台南市水資源保育聯盟理事長黃安調表示,水庫淤積肇因於開路及天然災害等因素,但開路是大元兇,環團不同意「寬度未滿4公尺且長度未滿500公尺」道路,一旦經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者,可免實施環評,此舉將大開方便之門,使水庫淤積嚴重惡化。

同時,新社區或舊市鎮在自來水保護區、國家公園、國家濕地、沿海地區自然保護區、海拔1500公尺以上高山等地區興建,將修法免環評,只要地方政府等研提機關就可自行審議,如此更易導致官商勾結與黑箱作業,並破壞水源區保育。

屏東環境保護聯盟理事劉深表則強調,高屏溪攔河堰集水區的洗選作業絕不能納入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否則全台灣的河川及地下水都將遭受極大災難(重金屬及各種汙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