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中央日報中文網今(31)日報導指出,韓國政府8月1日將公布「電磁波等級標準標示對象及標示方法」,要求手機等產品明確標示電磁波等級,先前,由於蘋果等輻射較強的手機製造商反對,對於電磁波的管理規定一直無法落實。

根據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與韓國政府制定的手機電磁波能量比吸收率(specific absorption rate, SAR)標準為1.6W/kg,比國際標準2W/kg更為嚴格,超過該標準的產品在韓國都被禁止販售。韓國已對電視等產品採取電磁波限制措施,但並未對手機輻射劃分等級。

根據韓國中央日報所披露的報導內容顯示,手機製造商將在2014年被要求在產品、包裝及使用說明書公開電磁波等級或SAR測定值,而基地台設備及其圍牆等設施上也須標註電磁波等級。而手機的SAR的標準將分為0.8W/kg為第1級,0.8至1.6為第2級,韓國國立電波研究院稱三星與LG等手機製造業者,其產品的SAR多在0.353至0.745W/kg間,但蘋果的iPhone5則為1.070W/kg。

隸屬於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曾將手機等無線通訊設備所發出的輻射歸類為致癌物質,但目前多由各企業自主決定在手機上標示輻射等級,韓國政府將成為由政府出面要求企業標示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