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智慧財產局5月21日宣布將修《著作權法》,封鎖境外重大侵權網站,引發軒然大波,雖然封網行動最後喊卡,但中華民國維基媒體協會社群專員Reke今(6)日指出,網際網路已成為另一種讓創作者獲得智慧財產收益的方式,許多素人音樂家透過如Megaupload等平台分享創作、建立名聲、獲得利益,如遭到封鎖,這些創作者恐遭逢損失,因此,政府應在新的科技之中,找出對保護智慧財產有益之道,而非封網扼殺。

經濟部智財局5月21日宣布,將藉修《著作權法》的方式,要求網際網路服務(ISP)業者以IP位址或DNS封鎖技術,阻斷國內網路使用者連結至國外侵權網站,引發各界譁然,雖然智財局於6月3日表示,不推動行政權封網,但後續發展仍值得關注。新頭殼節目《星期話題》今日邀請噗浪工程師、Mozilla社群連絡人Irvin,以及中華民國維基媒體協會社群專員Reke,一同討論智財局推動《著作權法》修法可能衍生的影響、後續效應,以及國外的類似案例對照。

對於智財局的封網行動,Irvin指出,智財局試圖從「境內阻檔境外」,防止我國智慧財產不會受到侵犯,不過,即使國內民眾看不到國外侵權網站,但侵權行為仍然存在,也無法保護到創作者;雖然智財局以「阻擋網路侵權」、「維護國內智慧財產」做為修法的理由,但許多跳出來反對的人,都是包括九把刀等人擁有版權的「智財大戶」。

Reke則認為,網際網路的便利性,已成為另一種讓創作者獲得智慧財產收益的方式。他指出,許多素人音樂家透過如Megaupload等平台分享創作、散佈智慧財產,以建立名聲、獲得利益,但Megaupload先前被智財局點名為「一望即知百分之百侵權網站」,如《著作權法》修法通過後,可能在台灣遭到封鎖,這樣一來,這些素人創作者的損失該怎麼辦?

事實上,除了台灣以外,美國眾議院曾在2011年提出「SOPA」(禁止網路盜版法案),當時引發軒然大波,對於台灣智財局修法封網的構想,和美國的「SOPA」有哪些共同之處?Reke指出,2者都是針對有重大侵權行為的境外網站,提出多項要求與制裁,手段上則是要求網際網路服務提供業者(ISP),將被認定有侵權行為的網站進行封鎖。

Irvin則補充,Mozilla觀察到許多國家都有仿效「SOPA」法案的情形,不過也引發了許多抗議行動,經過了1年多的時間,「終於輪到台灣了」。他笑說:「我們沒有置身於國際潮流之外」。

雖然智財局3日宣布修法緊急「喊卡」,不過,Irvin指出,縱使智財局已經將修法政策「轉彎」,但事隔不到3天,又傳出行政院通過的《國安法》、和NCC推動修正的《電信法》內文,都有侵犯網路自由的疑慮,如果這些修法和使用網路的自由衝突,他們會繼續密切追蹤。

Reke則說,在美國試圖推行SOPA法案時,包括出版商協會、音樂協會、電影協會等依賴智財權獲得收益的傳統產業,都在背後大力支持該法,而台灣智財局在修《著作權法》時,背後的「權利人團體」究竟是誰,則不得而知,但台灣也可能出現類似的情形。

至於我國政府該怎麼做,才能有效保護智慧財產,又能兼顧網路使用者的自由?Reke指出,網際網路是新的媒介,可以善用它成為工具,也可能被濫用,因此,政府應在新的科技之中,找出對保護智慧財產有益之道,而非扼殺它。

Irvin則認為,如果政府要保護我國創作者,避免智慧財產遭侵犯,應以更高的視野,協助著作權擁有者,或者和其他國家協調解決,並非把侵權網站封鎖後,假裝沒有侵權這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