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會計法》修法而解套的前立委顏清標能否再參選公職?內政部次長蕭家淇今(2)日表示,因涉及犯罪紀錄是否能被「洗淨」的問題,內政部會與司法院、法務部會商。

立法院院會在5月31日夜襲,三讀修正通過《會計法》部分條文,2010年以前,各民意機關支用的特別費除罪化;2012年以前,各大專院校核銷研究費也除罪化。因溯及既往,用公款喝花酒的顏清標、被控詐領研究費的台大醫師柯文哲及其他教授,都可望解套。

蕭家淇上午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會計法》的修正,遭牽連的個案涉及偵查中是否不予追訴、審判中是否不予受理、已審決執行中是否釋放、已判決執行完畢等情形,這些都由法務部與司法院認定。

至於解套後的顏清標能再參選公職?蕭家淇則說,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規定,曾犯貪污罪經判刑確定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現在的關鍵是會計法的修正,是否也包括犯罪紀錄的消除,在相關法令由總統公布施行後,內政部將進行跨部會研商。

顏清標拿公費喝花酒案,判決定讞3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立委資格遭解職,目前在台中監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