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澱粉」事件至今愈演愈烈,消基會質疑,身為食品安全主管機關的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從「塑化劑」到「毒澱粉」事件都有怠惰、反應慢半拍的情形,因此,消基會今(17)日下午赴監察院,促請監察院調查食管局是否有怠忽職守的情事,同時要求食管局儘早修《食品衛生管理法》提高罰責,並強制建立「食品履歷」制度。

根據消基會提供的資料顯示,食管局在5月13日公布1項針對澱粉類食品的調查結果,發現74件澱粉製品中,有5件違反添加非法的「順丁烯二酸」,這5件食品為日正食品的「波霸粉圓」、天祐食品的「關東煮黑輪」、蓮發食品的「九份芋圓地瓜圓」、蓮發(樺)食品的「美濃板條」,長勝食品的「冷凍正宗黑輪」,宛如「塑化劑事件」翻版。不過,消基會質疑,全家便利商店在4月底時,就已得知其黑輪商品使用問題澱粉,立即將問題商品下架,但食管局直到5月13日才公布相關檢驗結果,有「慢半拍」之嫌。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董事游開雄、監察人徐則鈺下午在監察院前召開記者會,批評食管局處理2011年塑化劑事件、近日爆發的毒澱粉事件時怠忽職守、慢半拍。張智剛指出,在上述事件發生時,主管機關都未立即向民眾做出說明,也未立即對有毒食品進行查扣工作,導致民眾在延誤的時間內,又吃了有毒的食品下肚。如果未來有食安問題,主管機關應據時告知民眾,不該粉飾太平。

根據現行《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毒澱粉案」違反該法第12條規定,可處以3萬至15萬元不等的罰鍰,但張智剛指出,《食管法》罰則過輕,對業者來說根本不痛不癢,因此食管局應立即推動修法。

張智剛要求,食管局除修正《食管法》罰則過輕的問題外,也應建立「食品履歷」制度,讓民眾可以透過電腦搜尋等簡易的方式,了解食品的來源與內容;此外,立法委員也應支持「消費者保護基金」,做為消費者如果吃到危害身體健康的食品補償,也可以做為食安意外發生之初,收購有安全疑慮產品的經費,但這些措施都未被關注、推動。

游開雄則批評食管局「慢了好幾拍」,他指出,毒澱粉事件於4月底就被民間發覺,但食管局至5月13日才公布相關檢測結果,一拖就拖了2週,有毒食品流到何方,恐難以追查。游開雄還說,包括塑化劑事件、毒澱粉事件,主管機關皆跳出來說,塑化劑、毒澱粉都會代謝,而且劑量不超過一定的量就不會有影響,是否不把國人健康當一回事?消基會已對主管機關一而再、再而三的怠惰行為忍無可忍。

記者會結束後,消基會成員隨即進入監察院,由輪值監委李炳南、監委程仁宏出面接見。程仁宏表示,針對「毒澱粉」案已存在多久、衛生署相關作為是否有延宕,讓不知情的消費者吃了不符食品安全的食物,有進一步釐清的必要;此外,除了粉圓和黑輪等食品外,還有哪些食品遭到波及,也會進一步釐清,希望民眾能吃得更安全。

程仁宏表示,在這起事件中,主管機關是否有落實把關的責任,還是有怠惰的行為,監察院將從外控機制進一步調查、釐清,如涉及人為疏失,會依《監察法》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而監察院方面表示,目前監委程仁宏、楊美齡、趙昌平3人已申請自動調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