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兒童墜樓事件頻傳,有家長考量家中孩童安全,想在自家窗戶及陽台裝設防墜措施,卻遭社區管委會制止。國民黨籍立委王育敏今(22)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並不合理,將著手進行修法,讓家有12歲以下兒童的住戶有法源依據,在不妨礙逃生且非違建的情況下,可在窗戶或陽台設置防墜措施。

暑假至今尚未滿2個月,已發生7起兒童墜樓意外,造成3死4傷的慘劇。家長代表周太太今天在現場接受電話訪問時表示,家中有1歲幼童,住家一進門就是陽台,覺得十分危險,加裝防墜設施後,卻遭檢舉妨礙美觀,必須限期拆除。

王育敏指出,現今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規定,住戶若要在大樓外牆面加裝任何隱形鐵窗或其他防墜設施,依法必須受規約。雖然《公寓大廈規約範本》提及有12歲以下孩童的住戶,可在外牆的窗戶或陽台設置不妨礙逃生的防墜設施,但該規約範本僅具參考性質,並不具法律約束力。

王育敏認為,若要真正保障兒童居家安全,必須修改《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直接將基於兒童安全所設置的防墜設施排除於法律規範外。王育敏也建議政府要加強安全宣導,例如印製「墜樓警告標示貼紙」廣為發放,並且教導兒童識別標誌,進而預防兒童意外墜樓。

內政部營建署建管組組長謝偉松對此表示樂觀其成,他認為不管是修《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或《兒童及少年福利法》都是可行方式。但內政部兒童局局長張秀鴛則認為,建商及管理委員會通常都不會參閱兒少法,應該直接規範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較為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