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爆發索賄案,風波持續延燒,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今(5)日表示,中央政府總預算僅近2兆,但國營事業預算高達5兆,但卻沒有足夠的監督機制。公督盟甚至還聽卸任立委說過,有立委因為國營事業睦鄰經費不足,來跟他「喬」配額的。

新頭殼「開放編輯室」節目今天特別訪問張宏林,請他跟網友分析台灣貪污文化的結構性問題。張宏林表示,林益世第一筆6300萬的賄款取得的時間,是在他擔任國民黨大黨鞭的時候。過去公督盟較難監督到黨團三長,因為其角色和工作都和一般立委不太相同,尤其是執政黨的大黨鞭,權力是很大的。因此應該要懷疑林益世在擔任黨鞭時期,是否有更多不法的行為。

張宏林表示,過去國營事業每年的總預算是5兆左右,而政府一年的總預算才將近2兆,國營事業的預算如此龐大,但立法院的審理卻相對草率,造成許多民意代表能從中上下其手,林益世收賄一案,其實只是冰山一角。

張宏林表示,公督盟如果還要擴大到預算的監督,甚至是國營事業的預算,事實上是有困難的。相對來講,比較簡單的做法是資訊公開,中央政府預算雖有公開,但一般民眾難以取得,並且預算的相關細節也應清楚呈現。簡單來說,政府在資料的給予上應該有更積極的作為。

張宏林表示,國營事業現在編列的敦親睦鄰費用,最多可以編列到20至30億,原意是為了回饋給地方鄉親,但現在這筆經費的取得,卻必須靠著民意代表去索取,例如台電就把這筆經費做分配,每個立委約有3百到5百萬的額度不等。形成一種檯面上用力罵,檯面下默默收的政治文化。

他說,公督盟就曾聽過有位卸任立委表示,某一位立委因為他的睦鄰經費不夠用,來跟他商量能不能把他的配額借給他的情形過。

而法規對於政治獻金、遊說上的規定,在適用性上卻無法符合實際的需要,甚至難以執行。張宏林對此表示「希望所有未來貪汙的人不要再用政治獻金法做規避了,朝野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