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主席、2012總統參選人蔡英文在她所提出的十年政綱中,否認九二共識,而當年直接授權談判或涉入處理的當事人之一前總統李登輝也說,根本沒有九二共識的存在,進一步審視國民黨堅持「有九二共識才能和對岸談判」的理由,不禁令人啞然。

如果九二共識被視為兩岸政策的重要地基,但既沒有簽署文件證明,只靠兩岸兩會在1992年底的信函往來,就決定了兩岸關係所謂的「共識」,這樣的決策層級會否太低?雖說馬政府可能是屈服於政治現實中的「一個中國」概念,但這樣草率產出、如幽靈般的「九二共識」會把台灣帶到哪裡去?恐怕只會讓台灣人民更加質疑。

根據國民黨主席馬英九24日在中常會的說法,海基、海協兩會在1992年11月以信函往來方式同意承認「一個中國原則,以口頭方式各自表述」,這就是「九二共識」的內容。

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也承認,九二共識的緣起就是因為台灣不能接受「一個中國」的原則,也不願將「一個中國」寫入協議文件中,所以才會由海基會「主動」寫信給海協會,表示可以接受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各自表述,雙方透過信函達成共識。

而中國海協會在給海基會的回函中明確表示「貴會來函正式通知我會,表示已徵得台灣有關方面的同意,以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述』,我會充分尊重並接受貴會的建議。」但信函中所謂的「已徵得台灣有關方面的同意」,台灣有關方面指的是什麼層級呢?令人好奇。而足以證明雙方簽署九二共識的文件呢?高孔廉表示,「有簽字就叫做協議了,簽署不叫做共識。」高孔廉也承認,九二共識是先有事實才有名稱的。

如果「九二共識」被視為是台灣與對岸談判的重點政策地基,就應該有明確的內容、多數民意的支持,甚至足以代表兩岸高層的簽名文件,但回顧台灣海基會(代表陸委會)與中國海協會(代表國台辦)於1992年10月在香港會談破裂,就是因為雙方對於「一個中國」的13個版本表述方案,都無法達成協議,而同年11月兩岸兩會竟然只靠書信往來就能「解決難題」,海基會是聽從誰的指令、擁有這麼大的權利?到現在還是一個謎。

曾任陸委會主委的蘇起於2006年曾坦承,所謂「九二共識」是他在2000年為重新包裝「一中各表」所自創的名詞。如果照其所言,「九二共識」只是兩岸兩會往來信函所達成的默契,卻被視為兩岸3年多以來簽下15項協議(包括ECFA)的根基,就如同房屋的地基是虛擬的一樣,如何教人信服? 馬政府拿「沒有九二共識恐影響兩岸關係」還恫嚇台灣人民,不只令人啼笑皆非,更有毛骨悚然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