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等環保團體,今(19)日上午陪同家長代表前往教育部前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立法規範15歲以下的兒童及少年在校園內禁用手機。台灣教師聯盟副理事長吳麗慧表示,兒童腦部尚未發育完全,腦部吸收的電磁波比成人高2到10倍,政府應該重視其嚴重性。

吳麗慧提出文獻指出,世界衛生組織附屬國際癌症研究所(IARC)於今年5月31日公佈「手機電磁波為2B級致癌物」,6月更發表論文,表示兒童腦部及腦部骨髓吸收電磁波分別為成人的2倍與10倍,證明電磁波對兒童健康的危害。

吳麗慧還說,根據2008年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所進行的調查,國小、國中及高中使用手機學童的比例分別佔34.4%、67%及89.6%,顯示正值發育時期的學童及青少年使用手機的比例非常高,在電磁波與塑化劑同為2B級致癌物的情況下,政府應立即立法禁止。

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台北辦公室主任粘麗玉表示,「青少年將手機放在耳朵旁,得腦瘤的機率將是成人的5倍。」。她更指出,教育部曾針對19個國家做過調查,其中14個國家分別有中央、地方或是學校對於學童使用手機作出規範,當中法國與馬來西亞更是由中央政府規定禁止攜帶手機到學校。

家長代表游朝顯表示,不應該讓孩子暴露在受汙染的環境中,「這是一個危害國家幼苗的問題,大人有義務去解決這個問題。」游朝顯呼籲家長不要溺愛孩子,為了孩童的健康,應該讓他們少用手機。

吳麗慧說,曾經在路上看到一個媽媽抱著嬰兒講手機,手機就在那個媽媽與嬰兒的頭中間,讓她感到非常的緊張,但因為政府沒有明文規定,讓她也不知從何勸導起。吳麗慧呼籲政府:「在生育率下降的現在,不是更應該去保護國家未來的主人翁嗎?」

教育部也派出代表接見陳情團體,教育部環保小組代表表示,教育部相當關心學童的健康問題,也了解民間團體的憂慮;之前已與學者開過公共安全與健康的相關會議探討電磁波問題,今天稍晚也將與到場的各團體協商,作出一個適當的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