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終於在昨(14)日通過《法官法》,然而這部《法官法》真的滿足了民間的期待嗎?民間團體對這部《法官法》打了50分的不及格分數,認為應該隨時補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峯正表示,民間最在意的兩項原則:「資訊透明」、「引進他律」,在這次的立法中都被忽略,或者是打折再打折。他呼籲,《法官法》進步的空間還很大,希望在之後的修法中能夠落實民眾的期待。

林峯正今(15)日中午在新頭殼「開放編輯室」節目中講述《法官法》的立法過程,他用「十年寒窗無人問,法案通過天下知」來形容《法官法》,因為民間團體推動《法官法》立法多年,然而政治人物卻都用各種理由搪塞,因為司法改革對政客來說沒有積極的動機。

林峯正說,這次通過的《法官法》,很幸運也很不幸地,在「法官收錢」、「恐龍法官」等新聞事件下引發社會大眾的關注,也順理成章地成為政治人物關心的法案,所以才在短短5個月就完成一讀到三讀的立法程序。

林峯正表示,民間團體主要的訴求是希望《法官法》能夠做到「資訊透明」和「引進他律」,傳統認為法官應該獨立審判,所以對於法官只能冀求於自律,然而在台灣的實踐卻讓民眾怨聲載道,有權無責的批評並非空穴來風,而且法官又是具有高度保障的終生職,其封閉的狀態讓法官與社會往往嚴重脫節。

林峯正指出,人事審查委員會納入外部委員目的是要做到資訊透明,然而按照現在的做法,這3位外部委員的選任方式,是由法務部和律師公會各推薦3名非律師的學者專家,然後再給司法院長來挑選,這樣的方式讓透明大打折扣。

此外,林峯正說,職務法庭的設計本來就不是所謂的他律,而且同樣在司法院底下,實在看不出來職務法庭和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有何不同?尤其是職務法庭中盡是職業法官,官官相護的可能性更讓不良法官難以被淘汰。

至於法官評鑑,林峯正強調,這個原本應該是外部機制的設計,也因為選派方式的問題,導致11名委員中無法達到7名委員有民間推薦性質,所以這樣的評鑑很難期待能夠以民間的立場來看待有問題的法官。因此現在這部《法官法》中完全無法做到「資訊透明」和「引進他律」,所以是個不及格的《法官法》。

關於是否應引進陪審團制度來補法官之不足?林峯正認為,台灣並非不能實施陪審團制,因為同為大陸法系的日本及韓國都已經實行陪審團制度,所以司法院的抗拒顯然沒有道理。對於司法院提出的「觀審制」,林峯正則諷刺那只是讓民眾參觀法庭開庭,而且現行本來就有旁聽制度。

林峯正也指出,檢察官的改革將是下一波司法改革的重點,尤其像是軍事審判的弊病,雖然1999年《軍事審判法》修法將軍事法庭移出軍營之外,但是其人事結構和預算來源都不脫國防部,所以難以達到審判獨立的效果,軍事法庭只能說是「獨立於社會觀感」在審判,所以問題叢生,這也會是民間司改會接下來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