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說,警政署長王卓鈞曾兩度表達願請辭下台負責,江宜樺說,「我現階段不會考慮王署長的去留問題」。江宜樺是在國民黨中常會後接受媒體訪問時,做出上述表示。

江宜樺認為,王卓鈞是認真負責,而且是很有工作經驗的警政主管,也是值得信任的公務員,在國家需要整頓警察風紀、打擊犯罪之際,非常需要這樣的人才。

有關王卓鈞有意請辭,江宜樺表示,他曾在向總統馬英九報告案情時,轉達王卓鈞的態度,「總統的想法跟我是一樣的」。

江宜樺說,「現在對於台中所發生的事情,所做的懲處,我認為是恰當的」,除非案情再往上牽扯擴大到王卓鈞必須負責,否則應有輕重之分。至於總統提出的1個月限期,江宜樺表示,「全力以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