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官員說,如果納稅義務人發現有所得漏報或錯報,應再補辦結算申報,以免補稅受罰。

官員說,如果是採用人工填寫申報書方式報稅者,應重新填寫正確申報書,並在申報書右邊空白處註明「第 2次申報」及第 1次申報日期、收件號碼等字樣,方便國稅局人員用正確的取代錯誤的。如有應補繳稅額者,應先補繳。

採用二維條碼申報者,在 5月31日前仍可以二維條碼補申報或更正。6月1日以後,則應改以人工填寫申報書方式辦理,如有應補繳稅款,應改以現金繳納。

官員說,採用網路申報者,在 5月31日深夜12時前發現要補申報或更正事項,可透過網路重新上傳更正申報資料,但是以本人「身分證統一編號」加「戶號」辦理申報者,同一天內傳輸資料次數以 5次為限。

但若在 6月 1日後才發現要補申報與更正事項,應改以人工填寫申報書方式更正,如有應補繳稅款,應以現金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