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4年多來「死刑0執行」破功。法務部30日晚間證實,部長曾勇夫28日已簽署死刑執行令,死刑犯張俊宏、洪晨耀、柯世銘、張文蔚30日晚已執行完畢。

死刑犯張俊宏、洪晨耀30日晚7時30分在台北看守所伏法。北所表示,2人沒有捐贈器官,也沒留下遺言。

台灣自94年12月槍決殺人犯林盟凱、林信宏兄弟後,已有4年多未執行死刑。前法務部長王清峰不久前才因堅持廢除死刑、拒絕批准死刑執行,引發社會高度爭議而去職。新任部長曾勇夫上任後,已表明對死刑定讞被告將「依法行政」。

面對法務部槍決4名死刑犯,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在晚間表示,台灣是法治國家,一切須依法行政,已判決確定的死刑案件,如果要暫緩執行,須有合於法律規定理由,否則應依法辦理。

羅智強強調,廢除死刑是世界多數國家的趨勢,但在台灣尚未達成共識,社會上還存有許多歧見,仍需有更多理性的討論。

行政院對執行死刑的態度跟總統府一致。行政院表示,台灣是法治國家,須依法行政,行政院尊重法務部的專業考量。

桃園籍40歲男子張俊宏(原名張慰龍),93年9月在桃園帶走乾女兒,由哥哥張慰益打電話向家屬勒贖新台幣100萬元,他再裝好人陪女童母親尋找孩子,將贖款由100萬砍到30萬元後,最後竟撕票棄屍。案件雖3度發回更審,最後仍被判死刑確定。

洪晨耀則是95年6 月於新竹縣峨眉鄉槍殺屋主呂清一等3人,在逃亡1年多後,在嘉義縣民雄鄉的落腳處,遭到警方的逮捕。(http://newtalk.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