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8日地制法立院闖關,暴力衝突畫面透過各家電視新聞台密集播放,因違反新聞普及規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罕見大規模開鍘,對12家新聞台祭出警告或30萬元輕重不等裁處。

NCC今天召開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針對違反廣電法案件進行審議。其中特別的是,在18件審議案件中,有12個案件,都是因新聞台報導地制法立院闖關,引發暴力衝突畫面有關。其中中視和民視無線台因「3年內達5次違規記錄」,屬累犯,依廣電法第26條之1規定,各處以新台幣30萬元罰鍰外,其餘包括中天等10家主要新聞台節目,也都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8條、第35條規定,予以警告。

面對NCC罕見大規模開罰,中華民國衛星公會自律委員會主委陳依玫認為,看得出來這已是低度裁量,但仍有討論的空間。她認為,報導國會衝突畫面,不能等同於一般暴力新聞,若有爭議,應該要還原現場來討論。她舉例,朱高正當年跳上發言台,是為了衝撞體制;而地制法在立法院闖關的暴力衝突畫面,也讓觀眾認知藍綠兩黨的表現都不及格。

究竟是否違反普及規定?或是認定太過僵化?陳依玫也在記者會後,與NCC發言人陳正倉建議,未來若波及大部份業者,希望能讓衛星公會自律委員會有機會表達立場。而新聞報導若是有爭議,第一時間,應透過業者自律機制改善狀況。對此,陳正倉也表示,「可以考慮。」

新聞報導如實呈現國會衝突畫面也被罰,不少業者抱屈喊冤。電視台經常以SNG現場連線國會新聞報導,隨時可能發生不可預期的衝突畫面,究竟該怎麼報導,才不會被罰?NCC是否該給個說法?傳播內容處處長何吉森強調,NCC不適合直接影響新聞報導內容,但新聞普及規定該怎麼做,電視台應該很清楚。

何吉森進一步解釋,新聞播出當天,NCC收到許多觀眾投訴抗議,晚上用餐時間,電視新聞不斷地重覆立法院打架的畫面。而且裁決前,NCC也已經先請各家電視台回函說明。此外,「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的」的17位學者專家都是來自不同背景,透過表決過半數才做出的裁決。站在NCC立場,專重學者專家的意見。(http://newtalk.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