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擱置立院的產業創新條例爭議不斷,經濟部次長黃重球今(25)日上午在行政院會記者會上表示 ,由於產業創新條例草案第30條,給予全球500大企業15%營所稅的特別優惠措施,因爭議頗大,且適用此條款的企業只有4家(鴻海、廣達、宏碁及華碩),政院傾向取消此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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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包括鴻海董事長郭台銘、宏碁創辦人施振榮及董事長王振堂等人最近不斷呼籲政府要正視國內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務必保留15%營所稅的特別優惠措施,郭台銘及王振堂甚至揚言不排除將總部撤離台灣,但黃重球公開宣示,顯示行政院政策已定向。
產創條例目前正在立法院審議中,行政院將由立院黨團提修正版本,取消第30條的租稅優惠,此法案並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
黃重球說,原來的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有16項減稅的項目,一年減掉約1493億元,促產落日之後,新的產創條例只留下4項減稅項目,就是研發、人才、營運總部與國際物流,一年約會減掉300億元的稅收。
因此,他說,兩者差距約1000餘億元,包括反映在所有產業的營所稅由25%降為20%,以及一般民眾的所得稅上。(http://newtalk.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