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局修法增補公視董事爭議持續發酵,繼監察院提出糾正後,去年底公視召開監事會議,也為此裁定董事會通過的董事長改選案「無效」。公視員工董事程宗明坦言程序有瑕疵,但他強調,正當性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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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視法第16條有關公視「董事」3年的規範,卻沒有明確規範「董事長」的任期;有趣的是,在公視官網上,有關公視歷任董事長的簡介中,唯獨現任第四己董事長鄭同僚的資料中,註明了任期從96年12月04日至99年12月03日;其餘前三屆董事長的簡介中並沒有特別註明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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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28日晚間,公視董事會跳過董事長不適任案,先行通過董事長改選案,這也讓公視董事長改選案充滿了矛盾與爭議。不料事隔兩天,在12月30日的公視監事會議中,以「董事增補過程有明顯瑕疵」為由,裁定28日召開的董事會決議無效。
公視員工董事程宗明今(5)日中午接受newtalk「開放編輯室」中表示,過去來自員工對現任治理團隊的表現,一直有很大的不滿和疑慮。早在去年8月,公視內部對於董事長一職就是以「重新選舉」為基調;又加上本屆董事會成員有多位新增成員,這次通過改選案,目的是要對現任董事長鄭同僚產生壓力,希望藉此能打開經營路線的辯論。
「董事長是董事互選,沒有任期問題。」程宗明認為,立委修法增補董事員額,做法比較粗糙,讓外界誤以為董事人數增加就要換董事長。他重申,只是剛好兩件事擺在一起,如果內部員工與經營團隊沒有這麼大的歧見,也未必會產生這樣的結果。
這次董事會通過董事長改選案,被質疑是政治力操作,程宗明解釋,重新選舉,是訴求理性競爭,選舉完還是要繼續合作,他強調,是否政黨操作,未來可以經得起檢驗,但若彼此存在不信任,那就談不下去了。
對於未來公視董事長究竟該具備什麼樣的條件?程宗明提出了看法,他說,未來公視董事長在治理方向上,應該要更公開、公共化;其次是加速公視相關法案修法,建立問責制度,明確訂出電視頻道發展時程,同時彌平長久以來治理上紛爭。(http://newtalk.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