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起192個國家代表聚集丹麥哥本哈根,協商訂立一個新的全球氣候保護公約。他們在此所為何事?爭議點又在那裡?
2012年京都議定書即將到期。京都議定書是至今為止唯一具有國際法約束力的全球氣候保護公約。一個新的條約規劃仍然未見蹤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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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本哈根氣候高峰會是每年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遷會議的第15屆年會。透過這次會議,希望能夠完成一項新的「哥本哈根議定書」,將京都議定書再推進一步,確定對開發中國家的財政協助,同時對之前未簽署議定書的美國及若干門檻國家(例如中國)課以義務。
人類溫室氣體排放會是一個重要議題。它被認為是導致全球暖化的主要原因。為阻止全球性災難的發生,各方協調設定一個所謂兩度目標。
這個目標是指,全球平均氣溫上升與先工業時期相較,不可超過攝氏兩度。為達到此目的,全球溫室氣體排放到2050年時,必須低於1990年的水準50%。至於工業國家則必須減少80%。
在高峰會之前,大家就在討論,這個高峰會是否真的可以協商出具體而且可以持久的環境保護措施,因為爭議的也包括錢的問題。就像在菜市場一樣,各國代表會討價還價,為二氧化碳排放目標以及相關法規爭論不休,希望爭取到個別國家的最大利益。
最好的情況是,所有已開發國家可以達成共識,簽訂一項新的議定書,同意2020年前將其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40%,而在2050年以前降低到80%。開發中國家及門檻國家則獲得財政及技術援助,以便採取對氣候變遷較為友善的經濟發展方式。
但也有可能,會議只取得一個無法達成兩度目標的架構協議,而開發中國家則是空手而回。最糟的情況,根本沒有新的共識,只能繼續延長京都議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