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推動「自費道安講習」新制,試圖透過增加違規成本來改善行人地獄的狀況。然而這種將政府責任轉嫁給個人行為的作法,根本就是政策懶政的遮羞布。對於高收入者而言,這種增加的「違規附加成本」顯得微不足道;但對於運輸業的基層勞工來說,這卻是變相對生存權的剝削。政府不僅忽略混亂的道路工程和標線設計,還堅信低效的教條式講習足以改善現況,對此實在不敢苟同。
比起駕駛人的行為,更深層的問題在於,台灣道路上的違規往往是「設計出來的」。道路標線規劃的不一與人行道動線的雜亂,駕駛在混亂的資訊中判讀和人車交織的壓力下,極易產生「非自願性違規」。道安講習僅能反覆背誦僵化的交通法規,卻解決不了馬路上的設計缺陷。政府不從道路工程的源頭上下手,卻奢望條文規定來改善駕駛行為,無異於讓政府的工程失能由民眾買單,對真正的交通安全毫無幫助。
此外,自費講習對不同收入階級的「邊際成本」截然不同。對高收入者而言,這僅僅是違規的附加費用;但對於運輸維生的勞工來說,這卻是「自費加上停工」的雙重剝削。不僅忽視經濟弱勢者的生存壓力,更在無形中加深了社會的階級壓迫。
總而言之,交通改革應著重於道路工程的治理,而非一再修法限制駕駛人,以「教育」之名行「卸責」之實。請政府放下處分市民的傲慢,唯有改善工程缺失,才能給人民一條真正安全且正義的回家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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