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判二十年,等同實質終身監禁。
這不是司法裁決,而是一場公開的政治示眾;不是為了定罪,而是為了讓所有人看清楚——誰敢越線,下場如何

北京的說法我們早就背得滾瓜爛熟:「依法履職」「捍衛國家安全」「不容置喙」。在這套語言裡,法律不是用來保護人的,而是用來定義敵人的;審判不是為了釐清事實,而是為了宣布立場。只要被劃入「危害國家安全」的範圍,過去的一切行為都可以被重新包裝成罪證,未來的一切辯解都被視為狡辯。

黎智英的名字,今天被用來完成一件事:告訴所有人,國家安全之前,沒有個人,沒有自由,也沒有例外

有人會說,他是特殊個案,是政治人物,是「反中亂港」的代表。但這正是威權最擅長的第一步:先挑一個足夠顯眼、足夠象徵性的人下手,讓旁觀者產生錯覺「那是他活該,跟我無關」。等這個錯覺擴散,界線就會悄悄後退,標準也會悄悄放寬。

今天是「勾結外國勢力」,明天可以是「散布不當言論」;今天是「煽動顛覆」,明天可以是「影響社會穩定」。定義權只要握在權力手中,罪名就永遠不會用完。

這正是黎智英案最令人寒顫的地方:它不是在回答誰有罪,而是在宣告誰有權力決定什麼叫罪

有人急著把這一切包裝成「依法辦案」,彷彿只要程序掛上法律的名義,一切就自動正當。但歷史早已反覆證明,威權從不拒絕法律,它只會改造法律,直到法律只剩下服從的功能。當法律變成政治的延伸,審判就不再是正義,而是命令。

「今日黎智英,明日任何人。」
這不是危言聳聽,而是威權運作的基本公式。

因為在那樣的體系裡,你不需要真的做錯什麼,只需要被認定「有風險」。你不必鼓吹什麼行動,只要你的存在、你的言論、你的影響力,讓權力感到不舒服,就足夠了。剩下的,只是技術問題。

更可怕的是,這套邏輯永遠會找到幫它說話的人。有人會說:「這是為了安全」、「這是不得不的代價」、「自由本來就該有限度」。但問題從來不是要不要安全,而是誰來劃線、線劃在哪裡、誰能質疑這條線

在香港,這條線已經不存在了。
在那裡,安全的定義由權力單方面宣布,質疑本身就是風險,沉默成了唯一理性的選擇。

黎智英的二十年,不只是個人的命運,而是一個清楚無誤的訊號:當社會開始接受「有些人不該有言論自由」,那麼遲早,每個人都會輪到那個「有些人」的位置

這不是在比較制度細節,也不是在玩類比遊戲,而是在直視一個赤裸的現實:威權不會停在它一開始承諾的範圍內。它只會不斷測試社會的底線,直到沒有人再敢問一句「為什麼」。

今日黎智英,是用來讓你安心旁觀的名字;
但當旁觀成為習慣,明日任何人,都只是時間問題

真正的警訊,不在於敵人有多殘酷,而在於我們是否開始替這種殘酷找理由。當我們默許權力替我們決定什麼不能說、誰不能被保護時,自由就已經不是被奪走,而是被親手交出去。

這不是遠方的故事,也不是別人的命運。
這是一記敲鐘,提醒所有還能說話的人:
別等到名字被唸到自己身上,才發現那條線早就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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