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在華人政治語彙裡,常被抬升為最高合法性:只要能統一,代價彷彿就自動合理;只要反分裂,通通打為異端。若用梁啟超那一套「五族共和」計算,從傳統所稱夏朝以來至今約 4,094 年歷史裡,真正符合統一時段,加總僅約兩百二十餘年,折算占比約 5.6%。換言之,即使把清朝晚期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時間都納入,「真正統一」仍只是少數狀態,而非天命常態。既然如此,何必把「必須統一」當作唯一政治答案?

 

要讓5.6%站得住腳,算法必須說清楚。第一步定義「五族共和」:我們採用五族地區——漢人之傳統地域、滿洲(東北)、蒙古(以內蒙古作代表)、新疆與西藏。第二步定義「統一」:不是名義冊封,而需同時滿足三個基本指標——(1)中央具備可維持的軍事存在或控制力;(2)有常設高官與治理機構能持續運作;(3)中央命令能在關鍵事務上被貫徹。換句話說,統治不是宣示,而是控制力:能駐軍、能下令、能落地;制度的邊界,往往就是軍隊力量所及之處。

第三步計算分子:符合五區與硬指標且時間段可落點者,主要有兩段。其一是清帝國晚期在完成對新疆的軍政整合後,到帝國秩序崩解前(約1759到1911);其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51年前後建立對西藏的制度性治理關係後,延續至今。兩段加總約兩百二十餘年。第四步計算分母:以傳統起算的夏朝起始至今,約四千餘年;分子除以分母,即得到約5.6%。

在本文「真正統治」口徑下,中華民國(1912–1949)對五區同時有效統治的可計入年數幾乎為零。關鍵不在法理主張,而在實控缺口:外蒙古於1911後即脫離,藏區1912後長期以事實獨立運作;東北在1932–1945由滿洲國體制割裂;內地亦歷經軍閥割據、中央命令難以貫徹,新疆多次呈地方軍政化並受外力影響。故難形成連續的「可駐軍、可設常官、可下令落地」五區整合期。

但即使承認某些時段達成「真正統治式統一」,仍必須追問政治倫理:清朝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統一多半依靠殺戮、鎮壓與高度動員來完成,究竟有何意義?真正的政權應以人民福祉為優先。若統一成為免責金牌,權力就容易把一切化約為敵我:反對者被視為分裂者,協商被視為軟弱,改革被視為次要。

 

因此,「何必強求要統一」不是歌頌分裂,而是要求政治理性:統一是一道治理題,不是一道道德題。當代政治的正當性不再建立於「誰能控制疆域」,而在於政治主體是誰。結論應回到民主政治的核心:民有、民治、民享——權力來自人民,運作受人民監督,成果以人民福祉為歸宿。統一不該壓倒一切;真正尺度不是版圖是否整齊,而是人民是否因此過得更好。

文:鄭致文|中華民國應用管理協會理事長、南澳大學企管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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