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似乎對違憲修法上癮,總是有續集。她提案增訂條文,要求三級機關以上的獨立機關正副首長,必須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首當其衝的,就是核安會與黨產會。
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這項修法意圖明顯:讓國民黨掌握核安會人事,藉以染指核能政策;同時控制黨產會,為黨產復辟鋪路。問題在於,人事權本屬行政院核心權限,立法院不能毫無限制地介入,否則將破壞行政體制與權力分立原則。換言之,翁曉玲的修法若無限度通過,將成為政治黑手伸入獨立機關的藉口,顛覆制度設計。這不是單純的政策爭議,而是憲政危機。
諷刺的是,清華大學已不再合聘翁曉玲,本學期暫免了她的開班授課。學界已經用實際行動表達:不再容許她誤人子弟。然而,這位「驚世立委」卻仍執意繼續在立法院禍國殃民,以個人政治野心挑戰憲法與制度底線。
對台灣而言,獨立機關的設計本就是為了保障專業運作、避免政黨干預。當政治人物企圖藉立法掌控人事,其影響不僅限於單一機關,而是對整個行政與社會秩序的長期侵蝕。翁曉玲的行徑提醒我們:政治權力若不受制衡,即便有法理名義,也可能成為破壞民主與制度正義的工具。
台灣的憲政設計,依然需要每一位立委遵守分權原則,而非為個人或政黨利益挑戰制度底線。翁曉玲的修法案例,正是一次赤裸裸的警示—制度若被顛覆,民主與法治將無所倚靠。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