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台灣能源轉型議題經常受到選擇性批判。太陽光電、風力發電一些案場在推動過程中屢遭指責為「污染水源」或「破壞生態」,例如烏山頭水庫光電案引發爭議。然而,相較於地方政府任意傾倒廚餘造成土地與地下水污染,卻少見獲得同等關注。這提醒大家的是,我們應該拒絕選擇性批判,環境正義不應因能源種類或政治立場而有所差別。

環境保護的核心價值應是守護公共安全與永續發展,不該是意識形態或政治工具。若再生能源政策遭遇過度指摘,而其他更嚴重的污染事件未受同等審視,環保就難以形成一致標準,也無法支撐社會信任與政策合理性。台灣的能源轉型確實面臨挑戰,包括再生能源占比與電網韌性、核電延役的環評及核廢料處理等議題,但專業理性討論的前提是「一致標準」:監管數據公開、風險評估透明、政策比較基於科學,而非情緒與偏見。

國際能源總署(IEA)指出,再生能源將成為未來能源主軸。台灣若要降低對進口燃料依賴、強化能源自主與安全,再生能源不可或缺。質疑政策可以、監督執行也必要,但若是用雙重標準評價不同能源選項,將侵蝕能源轉型的社會信任。真正的環境正義,不是選擇性攻擊某類能源,而是以同樣嚴謹態度面對所有污染與風險。因此,唯有建立一致規範與監管誠信,能源轉型才能被社會接受,邁向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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