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台灣的能源政策爭議,常因立場不同而出現「選擇性環保」。有人高喊烏山頭水庫光電板污染水源,卻對台中市廚餘傾倒污染土地與水源視而不見。然而,環保若是淪為政治動員的工具,而非以科學與制度為依據,就會失去了社會公信力。
環境正義的核心,在於標準的一致。無論是光電、核電、廚餘處理或工業排放,都應接受同樣嚴格的監督與檢驗。只對再生能源特別苛刻,卻對其他污染事件沉默,並非真正的環保,而是政治操作。換言之,台灣的能源決策與環境治理,必須建立一致、公正且透明的監管制度,才能贏得社會信任。
的確,再生能源並非完美,但它是國際能源發展的趨勢,也是台灣強化能源自主與氣候責任的關鍵。因此,台灣需要的,不是更多的指責,而是更誠實的比較與更一致的標準來面對能源與環境風險。唯有如此,才能讓台灣的能源轉型真正成為環境永續的起點,而非政治分裂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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