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國原院)近期爆發重大漏油事故,污染土壤1.2公頃,地下水污染更超標264倍,範圍波及石門大圳與平鎮淨水廠,直接威脅數十萬人口的用水安全。很顯然,這不只是技術疏失,更暴露出制度失靈與責任缺陷,改革刻不容緩。

首先,檢查制度形同虛設。國原院雖宣稱每月檢查儲油槽油量,卻未能偵測到管線滲漏,更缺乏即時監測與自動警示系統,使得油料長期洩漏卻不自知。單靠例行人工檢查,顯然不足以應對高風險設施,更缺乏獨立第三方監督,讓「自我管理」淪為制度漏洞。

其次,通報與應變嚴重遲緩。事件並非院方主動揭露,而是由下游淨水廠發現異常才曝光。國原院不僅延誤通報,也未能立即啟動應變,導致民生用水安全受到威脅。這顯示即使技術上具備管控能力,若缺乏完整的應變與通報機制,災害仍可能失控。

再者,監管責任並未落實。作為國家級研究機構,國原院理應成為遵守規範的模範,卻讓老舊設施長期「帶病上路」,防滲容器不足,檢修鬆散,顯然違背最基本的環境安全原則。

制度與責任缺陷在此事件中暴露無遺:沒有即時監測、缺乏透明通報、設備老舊未汰換更新,所有問題交織,讓可控事故演變為重大環境危機。

因此,面對如此嚴重的漏油污染事件,政府必須展現決心,從制度面做以下的補強:

一、司法介入,責任必須明確。漏油事件不是內部檢討就能交代,必須由司法單位調查追責,否則形同縱容。

二、資訊公開,監督必須透明。應建立強制性通報制度,定期揭露污染範圍與整治進度,並納入民間監督,避免資訊封閉。

三、設施更新,監管必須嚴謹。高風險設施應強制檢修與汰換,導入國際最新安全規範,設置即時監測與警示系統,確保問題能及早發現並處理。

國原院漏油案不是偶發意外,而是環境治理體系的重大警訊。如果政府僅以「行政檢討」收場,環境正義將淪為空談,社會信任也將不斷流失。

最後,要強調的是,「環境正義不是口號,而是人民生存的底線」。唯有責任到位、制度嚴謹、資訊透明,才能避免類似事件的重演,真正的守護人民信任與環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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