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輝達台灣總部進駐北士科T17、T18「卡關」,台北市政府昨發文新光人壽盼合意終止契約,國民黨市議員游淑慧主張「能戰才能和」,並批新壽早知不可直接把土地轉讓給輝達、也不能任意跟別人合併,卻明知故犯,逼北市府認帳,是「霸王硬上弓」;市長蔣萬安則強調,一切依法行政,市府不會被外界所綁架。
蔣萬安下午赴台北市議會備質詢,游淑慧質詢指出,對於北市府應對,她認為要有備案,並站得住腳,北市府是依約行事,這樣才能不被新壽要挾。她認為,若新壽未來與台新合併變成「新新壽」,已不是當初與北市府簽約的新壽,北市府有權利終止契約,把T17、T18收回,新壽、新新壽卻抱屈說欺負他們,但其實今年3月新壽就曾來問,若未來變新新壽狀況下,包括南港經貿園區、南港轉運站、北士科T17、T18等三塊地是否同意變更契約主體,北市府也在3月17日回文針對三塊地並給予不同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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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萬安說,當時就表達非常清楚,新壽取得T17、T18地上權已3年多,都沒任何實質開工作為,嚴重工程進度落後,明確表達不予同意。
游淑慧表示,那時新新壽還沒合併,輝達跟新壽的MOU也還沒簽,台新、新壽都知道市府態度,卻還是這樣幹,管北市府怎麼講,今天北市府是秉持善意跟新壽合作,T17、T18異常便宜,甚至可說北市府讓利很大給新壽,即便分手,「台北市政府不是渣男」,但新壽卻提出高額分手價。
游淑慧強調,北市府對於新壽T17、T18開發延宕,早就不耐煩,且早告知若因合併而公司消滅,不會同意新公司接手契約,且無關輝達;另契約規範是一致的,沒有不公平,BOT與地上權契約都有明文條款,促參法亦有規定,若合約主體變更,市府有權終止,對方需事先會得北市府同意,並沒針對新壽,對全企業採用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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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淑慧直言,新壽不可以直接把土地轉讓給輝達,且在合約裡寫得很清楚,新壽也不可以任意跟別人合併,讓自己被消滅,這都在合約裡記載的很清楚,但新壽卻明知故犯,兩件事都做了,今天新新壽要逼北市府認帳,是否是種「霸王硬上弓」態度?
蔣萬安表示,今年3月已明確告知新壽,未來一旦有合併,沒有取得市府書面同意,市府有權終止契約,北市府態度立場非常堅定,雖然大家都有共同目標,絕對希望輝達落腳北市,但一切依法行政,他不會說「霸王硬上弓」,但市府不會被外界所綁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