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終如一,言行一致,一諾千金,是政治家的風範!
朝令夕改,山盟海誓便昨夜歹勢,是政客的嘴臉!
按此標準,放眼當前政壇,您覺得,各該政治人物們,是甚麼樣的姿態呢?
本文分從政治面與政策面切入,分享一下近期的所見所聞:
首先,是政治面。
或許是眼看著「大罷免大成功」在即,幕後影武者柯建銘難掩見獵心喜之情,開始暢談大罷免之後,將如何懲治在野立委,從而很突兀地提及將動用「刑法一百條」來進行整肅,將親共、投共的立委依內亂罪嫌處理。
此話一出,不僅藍白陣營齊轟,認為柯建銘根本在走民主的回頭路,而民進黨也慌了,立馬出面澄清柯的發言應是口誤,端看能否將衝擊降至最低,畢竟,投票在即,無論有心無意,總之一切都先拖過大罷免再說。顯見「刑法100條」之於民主政治的傷害,是多麼巨大。但別說大家冤枉柯建銘,有興趣的朋友,不妨去調出專訪的整段影片,當中老柯侃侃而談,一副磨刀霍霍向著在野陣營的模樣,哪裡像是口誤呢?
時空回到「廢除刑法100條運動」現場,柯建銘自己也是參與者之一,當時嫌認定該條法律涉及到政治思想犯的自由心證,儼然成為執政者拿來迫害異己的工具,從而對言論自由傷害甚鉅。如今,眼看著國會多數即將重新到手,完全不演了,打算將塵封已久的血滴子再拿出來血流成河,昨是今非,無疑是最醜陋的政客嘴臉。
當然,並不是說投共親共的行徑,都該被輕輕放下,而是在法治日趨完善的當下,國安相關法令已臻完備,若遇有任何違反國家安全的情事,依實際證據嚴懲不貸即可。徒然的將「刑法一百條」這種自由心證的手段再拿出來用,難免給人有種欲加之罪、希冀以莫須有罪名構陷政敵入罪之嫌。
畢竟,藍白政治人物身上的「中共同路人」標籤貼了那麼久,但真正抓到所謂的「共諜者」,怎麼反而都是綠營人士居多。莫非正是因為苦無證據可辦,索性重啟「刑法一百條」,單憑片面訊息便能將人送辦,符合著罷團大將軍「八炯」所說的大罷免大成功才能「戒嚴」,是這樣的麼?
其次,是政策面。
近日丹娜絲颱風重創南部地區,台南的農漁產損失尤其嚴重,轄區綠委們無不焦急以對,呼籲行政院的災難救助應該從速從寬,甚或提出無須檢附明確災損證明的主張,總之,說穿了,就是要搞一波「大撒幣」。
但說也好笑,諸如這種天災事變的農損補助,當初可都是綠委們嗤之以鼻的政策工具,認為其佔據農業部的年度預算甚鉅,現金補助的實際效益也偏低,因而才會積極推動「農業保險法」的立法,希冀透過健全的保險機制,讓農民的心血有穩定的保障。該法已在前部長陳吉仲大力支持下完成,如今卻又頻頻走回頭路,一有災損,立委們即情勒政府補助,所為何來呢?
原因,當然就是保險沒人要用啊!
印象中,農業保險類似於其他職域的保險制度,由農民與政府按比例提撥保費,農民實際上所需支付的費用並不高,但相比現下依舊存在的災損補助,那可以一毛錢都不用花,套句「綠營嘻哈天后」的話,免費的飯誰不要!自然便對保險制度興趣缺缺,反正不投保也不會怎麼樣,遇到災損,找政府全數買單不就好了。正是這種心態,讓台灣的農保制度即便立法完成,依舊呈現原地踏步,唯有收起災損補助這把偌大的傘,才能讓農民們痛定思痛,亟思依循制度來保障個人身家之法。
這箇中的利害關係,立委諸公們不懂嗎?再明瞭不過了吧!但他們卻寧可罔顧制度建立的重要性,為了選票,依舊不改大撒幣的習慣,這不是昨是今非,又該做何解釋呢?
從以上兩個事例,我們看到了政客們昨是今非的嘴臉,在立法的當下,總是陳義很高,彷若把自己當成聖人般自許,希冀修出個完美的法令,為鞏固台灣政治貢獻心力。奈何,在權力的誘惑下,法律似乎又顯得綁手綁腳般多餘,怎麼樣能夠動支更多的錢,怎麼樣可以掌控更大的生殺大權,變成是政客們在面對實務政治中、唯一想及的偏執。
類似的事例,在綠營,還少麼?舉凡國會調查權、廢除監察院、總統兼任黨主席、國會不該用黨紀箝制立委問政、移工大軍不宜再擴張……曾經的許諾,如今都成了甚麼樣子呢?
鑑此,您還能信任「大罷免大成功」後,綠營重新取得國會多數,可以帶給大家甚麼樣的榮景呢?抑或比較有可能出現的,是老柯口中的「刑法一百條」復辟,用思想犯的理由來對付在野監督勢力呢?
看看老柯那個嘴臉,是政治家、抑或是政客,可得瞧清楚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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