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日《中時社論》扭曲的種族主義 錯誤的台獨史觀一文指出,「……。而80年前的1025日,日本總督安藤利吉在中山堂獻降書,將台灣主權交還中國。這兩道交接手續,難道不是主權清清楚楚的證明嗎?連日美都見證過,還要怎麼去否定?」

前述安藤利吉「獻降書」與史實不符。查20101215日出版《國史館館訊》第5期第158~163頁刊載「中山堂受降檔案分析」一文指出,在19451025日受降典禮過程裡,根本不存在「降書」,只出現署部字第一號命令及命令「受領證」的安藤利吉簽字文件,而該已簽字文件目前消失無蹤,是一項事實。

依中國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警備總司令部民國341025日署部字第一號命令最後寫明「本命令於受降式中面交安藤利吉將軍受領。」如此「面交……受領」之記載及當時新聞報導,確有署部字第一號命令「受領證」的簽字文件。有關「受領證」內容的當時新聞報導,請參照201310月出版《光復元年─戰後台灣的歷史傳播圖像》第150頁。

另依2020815日出版《受領證?降書?戰後台灣受降的來龍去脈》(全書674)469~470頁記載,34(1945)1025日上午10時,在台北中山堂(前公會堂)舉行中國戰區台灣省受降典禮,……。10時整,鳴炮,開始典禮,首由兼總司令宣布自己身分及所負責任。語畢,即以是項命令(按即署部字第一號命令)及命令受領證交本部柯參謀長遠芬轉交安藤利吉將軍,於受領證簽字蓋章後,由諫山春樹趨向兼總司令前上呈降書,兼總司令審閱無誤,命日方代表退席,仍由引導官引導離場。

前述「由諫山春樹趨向兼總司令前上呈降書」之記載於《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接收總報告》(民國354),其可能為「受領證」誤認為「降書」而持續虛傳80年的始作俑者,史實真相應予澄清。因此所謂安藤利吉「獻降書」顯然不符史實。

按署部字第一號命令內容包括五項,其中第二項內容如下,「遵照中國戰區最高統帥兼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席蔣及何總司令命令及何總司令致岡村寧次大將中字各號備忘錄指定本官及本官所指定之部隊及行政人員接受台灣澎湖列島地區日本陸海空軍及其輔助部隊之投降併接收台灣澎湖列島之領土人民治權軍政設施及資產。」

前述「併接收台灣澎湖列島之領土人民治權軍政設施及資產」不等同於領土主權的移轉,因為接收(軍事占領)不移轉領土主權乃國際法原則之一,例如二次大戰結束,蘇聯接收中國東北地方,沒有產生主權移轉的情形。在19451025日台灣受降典禮之際,安藤利吉將台灣主權交還中國,是不可能的事,因為此舉明顯超出作為末代總督的權限,且戰後未簽訂和平條約之前,哪來移轉主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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