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黎明重劃區內的「黎明幼兒園」違建尚未拆除,法院纏訟16年至今仍屹立不搖,今年台中地院法官率隊前往現場進行拆除前的測量,卻遭園長林金連公開阻撓,台中市府的無為而治,不僅損害了公共利益與法治尊嚴,也讓土地正義陷入一團迷霧。
所謂土地正義是指使用與分配公平對待所有權人,秉持社會整體的公共利益,私人違建如果長期占用公共土地,惡意阻礙市政重劃區的後續開發,市民的生活品質與城市發展將會受到影響。黎明幼兒園的違建案,除了私人利益凌駕於公共利益,還有市府的陳陳相因,才讓土地正義無從實現。
台中市政府在此案中儼然行政怠惰,不去協調園長並且配合法院執行,卻將責任往外一推,司法人員不敢有所作為,至今才會歹戲拖棚。台中市府的行政機關沒有落實法院判決,導致違建至今屹立不搖,以行政權霸凌司法權,顯然破壞了權力分立的原則,也損害了司法權威。行政機關一旦選擇性地執行司法判決,就會有無數的黎民幼兒園,如何恢復公共土地的正常使用,土地正義恐怕只能尋尋覓覓。
黎明幼兒園一案凸顯台中市府對土地正義漠視,行政機關毫不尊重司法權威,褻瀆法治社會的基本原則,難道這是就媽媽市長的苦民所苦?
作者為專欄採訪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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