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灣高鐵發生一起行動電源自燃意外,雖未釀成嚴重傷亡,卻讓車廂內一片狼藉,清理費時費力,更讓乘客受到驚嚇。令人擔憂的是,目前高鐵與台鐵對於旅客攜帶行動電源的管理,依舊停留在「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的模糊規範,與航空業日漸嚴謹的措施相比,顯得相當薄弱。

隨著3C產品普及,行動電源成為現代人外出的必備物品,但根據國際間多起案例,行動電源在特定情況下確實存在短路、過熱甚至爆炸的風險。航空公司早已明文規定,行動電源必須隨身攜帶,且限制容量、數量,部分航空公司甚至要求旅客申報。反觀台灣的大眾運輸,卻仍缺乏明確規範,潛藏不少安全隱憂。

若不幸發生事故,責任歸屬也將陷入難以釐清的困境。究竟是乘客疏忽,還是產品瑕疵?是行充廠商應賠,還是乘客負責?目前無法可依,雙方恐怕只能各說各話,徒增糾紛。

我認為,台灣高鐵、台鐵與其他大眾運輸業者應儘速檢討現行規範,參考航空業作法,針對行動電源的攜帶方式、數量、容量及存放位置訂定具體規範,並加強旅客宣導。同時,民眾也應選購通過檢驗、具保固的產品,避免貪便宜購買來路不明的行動電源。

行動電源帶來便利,但也不該成為公共安全的隱形炸彈。多一分規範與注意,才能少一分遺憾。

文/楊騏誠(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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