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自由時報6月23日A3版「提高罷免難度 藍面臨兩難」報導指出,「青鳥行動喊出罷免藍委,國民黨團欲在下會期推動選罷法修法,修正規範「同意票數超過被罷免人當選得票數」才能通過罷免。雖獲黨內多數立委支持,但黨內也指出兩點,民眾黨團支不支持,以及是否反幫綠營添柴火。」

又指出,「國民黨團五月底一度要將該提案在院會中提議逕付二讀,黨內立委當天一早在黨團大會發難表達不妥,黨團才撤案。近期黨團大會具體討論後決定下會期闖關,但黨主席朱立倫昨天受訪態度則趨向保守。爭議修法下會期是否會推動,還有變數。」

查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9項規定,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76條規定:罷免案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0條規定:
1.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即為通過。
2.有效罷免票數中,不同意票數多於同意票數或同意票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者,均為否決。

我們發現公職人員(包括立法委員)的罷免門檻跟總統副總統之罷免門檻,可謂相當。為何國民黨立委主張立法委員的罷免門檻另外增加「同意票數超過被罷免人當選得票數」才能通過罷免,這不是坊間所謂「請神容易,送神難」,如此立法委員「反罷免」及「反民主」擴權自肥行徑,選民們應予關注。

目前,在網路流傳中研院學者吳叡人指稱惡法非法,因為藍白在推動一場持續漫長的政變喔,公民不服從等,值得大家警惕。有人說出,中共勢力已滲透到立法院,藍白配合演出,以國會改革名義,進行奪取政權,期盼有良心、良知的法律、憲政學者,扮演重要角色,對國會改革及民主鞏固,進行專業的法理分析與建言,讓我國的國會憲政體制,往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以造福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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