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128A15版刊載「殘骸中,彷彿若有光--思索《殘骸書》與歷史記憶」專文,作者王美琇指出,「二次大戰後中國國民黨遷佔台灣,引爆了台灣社會兩次非常重大的創傷:一個是二二八事件,一個是白色恐怖。白色恐怖時期長達四十二年,受害者多達兩萬多人,加上長期受到精神傷害的家屬親人和後代則多達二十幾萬人;而且受害者不只政治受難者和家屬,甚至整個社會也受到極大的創傷。」

 1949713日發生的冤案(澎湖七一三事件),後來該事件被認為是白色恐怖的開端。50年後,1999年首度出版《十字架上的校長》,敘述當時山東流亡師生的悲慘命運。20156月又出版《一甲子的未亡人-王培五與她的6個子女》,該書第104頁指出「作家王鼎鈞對這個冤案的看法是,國民政府能在台灣立定腳跟,靠兩件大案殺開一條血路,一件「二二八事件」懾伏了本省人,另一件煙台聯合中學冤案(即澎湖七一三事件)懾伏了外省人。」

 在「前書」的序言,媒體人馮賢賢指出,「白色恐怖在解嚴後仍陰魂不散,因為加害者繼續橫行於世,而警總仍在許多人心中作祟,張敏之校長去世66年後(1949~2015)張家人終於說出了他們的血淚故事,讓歷史不被忘記。……。讓人們覺察,今日我們享受的自由民主何其珍貴,而轉型正義在台灣亟需實現,不為報復,只為讓愛與公義高舉。」

 回顧史實,依20051120日出版《二十世紀台灣民主大事寫真》(柏楊總策劃),第185197頁,1992731日裁撤台灣警備總司令部(簡稱警總、195871日成立)19981216日告別白色恐怖。根據省文獻會調查,白色恐怖期間遭不當審判之受刑者有29407人之多。繼「二二八基金會」之後,行政院於本日成立第二個補償性機構「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提撥補償基金為600億元,以處理白色恐怖期間受難者的認定及補償事宜,被執行死刑者最高可獲得600萬元補償。

 再者,201712月訂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20185月成立「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針對補償白色恐怖受害人,處理1945815~1992114日之間的轉型正義,目前促轉會已停止運作,其成效如何?留待評斷。

 平心而論,以上有關白色恐怖的一些史實,逐漸被人們淡忘了。在2024年總統、立委選舉期間,一群年輕世代,尤其是不滿現狀、力求改革者,以及所謂「小草們」,可能不清楚白色恐怖的史實,期盼他們能夠重拾歷史記憶,不要被政客們欺騙與操弄,且認清真相,要珍惜台灣這塊土地的自由與民主,讓我們的未來更走向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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