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於7月21日審議通過《關於在超大特大城市積極穩步推進城中村改造的指導意見》,期能藉此改善民生、擴大內需及推動城市發展。所謂「城中村」係指在都市化過程中,雖失去農地卻仍實行村莊制度之地區,與光鮮亮麗的都市相較,通常有髒亂、居民較為貧困及治安不佳等問題,有時會被戲稱為「貧民窟」或「城市的毒瘤」;而城中村改造,若與我國制度相比擬,性質上可以看成是較為蠻橫的「市地重劃」同時再加上「都市更新」。

自一方面而言,城中村改造旨在提升都市環境和居住條件,促進都市永續發展,並可以刺激都市建設和基礎設施投資,提高群眾對房地產市場的信心,從而創造就業機會,促進經濟增長,因此有利於提升房地產市場活性。因此,在中國景氣低迷、房市緊張的狀況下,可想而知中國國務院再次大力推動城中村改造之意圖為何。

但自另一方面而言,在中國房地產企業債務問題嚴重的情況下,推動城中村改造所面臨的風險亦同樣巨大。首先,由於城中村改造需要大量資金,在房地產市場低迷且債務問題時,房地產企業可能難以承擔大規模的城中村改造項目,這可能導致項目難以推進或無法完成;其次,由於景氣低迷,購房和投資需求將同步下降,即便改造後的房地產較具吸引力,但價格也會隨之上漲,因此很可能無法改善供需失衡的問題。而房地產若是賣不出去,投入的資金自然就無法回收,也就可能導致房契債務問題更加嚴重。

此外,城中村改造勢必伴隨著拆遷問題,而在中共執政下,政府和開發商的訊息相當不透明,導致原住戶對於改造計畫、補償標準等方面有資訊不對稱之情形產生,讓政府對於被拆遷戶提供之補償不足以滿足其實際需要的情形時有所聞,導致被拆遷居民的權益受損,更有可能造成原居民和新居民間之社會隔離與衝突,並加劇社會之不平等。更何況,城中村通常聚集大量外來人口,住戶多為租客而非房產所有權人;從過往的經驗來看,在改造後租金上漲的情形下,常導致原居民無法負擔新的居住成本,被迫搬離原居地。

中國政府顯然有意識到上述問題存在,故此次提出鼓勵和支持民間資本參與,並宣稱將納入政策性住房保障體系。但實際上,城中村改造並非新鮮事,而是中國年年都在做的事,拿一直都在推行的事務來說要促進房市,即使此次中國中央給予較多關注,但怎麼想都不可能發揮成效。且上述擴大債務風險的問題也早已浮現,繼中國恆大集團之後,中國最大民營開發商「碧桂園」也在8月7日傳出2筆美債跳票的訊息。再者,中國政府與國企財政吃緊已經不是第一天的事,真還拿得出大筆資金擴大推動城中村改造?綜上所述,此次中國推動城中村改造顯然救不了中國房市。在推行過程中犧牲了大量社會底層,卻換不回房市的振興,不禁令人悲從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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