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清在銀行上班,娘家85歲的父親臥病在床,常常得回去幫忙照顧,去年好不容易申請到外籍看護,老母親的重擔也減輕不少。唯一的煩惱是,外籍看護也是要休假的,一旦她放假去找朋友,曉清就只好自己請假回去接替。
依法令,外籍看護每7天應給予1天休假,服務若滿1年,必須另給予7天的特休假。目前臺灣多數家庭大都會與外籍看護協議,希望以給加班費的方式,以換得他們不休假。但加班費方式並非強制性的,何況現在人權高漲,外籍看護的確也有休假的需要,尤其像是每年伊斯蘭教的開齋節,很多印尼籍的外籍看護都會想去參與聚會活動,這些雇主家庭還是得想辦法因應。
這個月開始(2018年12月),長照的喘息服務已開放雇用外籍看護的家庭申請,對此窘境提供一些協助。不過申請條件仍諸多限制,目前估計,大約只有1/10的家庭能符合條件,何況每年的申請上限只有21天,要達到讓外籍看護正常休假,還有很大一段差距。
其實,以曉清的狀況來說,當外籍看護休假時,不妨找像「優照護」這樣的預約平台,在上班時段請照顧服務員來代替外籍看護,等自己下班後再接手,就不用每次都請假了,而且平台預約方便快速,即使臨時有各類狀況都可因應,不管有無申請長照喘息都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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