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頭殼4/7的報導,烏克蘭內政部長克雷緬科表示,部隊中有 2.5% 是女性戰士,他說 :「我們的女性足夠愛國、堅強,他們對敵人的憎恨不亞於男性士兵。」另有報導探討女性是否要服兵役議題有退役女士官現身說法,呼籲女性應該也要接受軍事訓練,畢竟戰場上女生也會受害,應該學會如何保護自己。

台灣也有新聞報導認為,女性當兵只能用志願役報名,沒有像男性一樣收到兵單(徵集令)去服兵役,讓社會大眾們去連署提議後,一直到現在,為何兵役法仍然依舊男性要服兵役的規定,而不更改女性要服義務役的條文,令人感到不合理,正面觀點的合理看法是男女一律平等,皆有「全民皆兵」的義務,不應該「男性國防」去當兵。根據以上的說詞,本文有不同的意見。

本文認為,雖然若以齊頭式平等的觀點來看,男女都應服兵役最能達到所謂公平,但現代社會不應僅僅透過最粗淺手段來讓男女受有相同義務來達到平等,而忽視男女之間的身體構造差異。比如男性通常皮膚較厚,大約比女性厚了25%,而且膠原蛋白的密度較高。密度的差異不只有皮膚;通常,男性比女性有更密實、更堅固的骨骼、肌腱和韌帶。當然也有強壯的女人和瘦弱的男人,但從大數據來看,多數的男性終究是有較女性更優的身體條件能夠面對軍事化訓練,且退步言之,女性的生理期也是會影響訓練的因素之一,故而首先從身體結構的差異就很難要求女性接受相同的訓練達到與男性同等的體能強度。

但是根據台灣安保協會理事長謝若蘭的說法,「現今戰鬥內容其實很不一樣,變成是資訊的不是直接肉搏,並非以前肉搏的那種形式,型態上不太一樣,女性當兵以色列長期以來要復國,還有古巴挪威跟瑞典,近幾年還有荷蘭。」

如果是這類資訊等的操作當然不要求強健的體格,但軍隊中這樣的職務是否是多數則是未知數,畢竟若要求女性全體服兵役,更有可能是全數受訓提升體格方面等陸軍的訓練,而非將女性全體分往不需體力的部門,總的來說還是難以排除體格差異的論點。

而根據民進黨立委范雲的說法「學習相關軍事技能,不但可以守護國家、也可以保護自己、家人與家園。想想,一旦有事,難道我們要坐以待斃?」本文也同意女性也應該要有一些軍事技能的觀點,但國中高中時期的國防課若能上的扎實,女性也並非完全不具備這些軍事技能,是否有進一步要求服兵役的必要本文認為還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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