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自由時報3月18日A10版「曹興誠:司改由下往上 才能符民意」報導指出,昨日成立的台灣公民人權聯盟,認為要將「威權式司法」轉型為「服務型司法」,由下而上廣納民意推動司法改革,才能實現以人民為主體的司法主權,目標直指抑制檢察官濫行上訴的問題,並將部分輕微刑案的偵查權、處分權交給警方。

又指出,民權盟發起人、聯電前董事長曹興誠認為,現行司法制度是威權體制的殘留,不符現代民主社會的主權在民原則,必須運用現代的管理觀念改善,應依「第一次就做對」原理,做事情一開始就要做對,否則品質只會越修越差,司法流程越走越慢,刑事案件應決戰在一審,法官、檢察官須更審慎應對,並應抑制檢察官濫權上訴,檢察官一審敗訴後不應任意上訴。

查過去官方推動的司法改革歷史,從1994年(施啟揚院長)、1999年(翁岳生院長)、2017年(許宗力院長),而迄今人民對司法的信任感提升不多。陳師孟教授2017年6月3日在「2017人民期待的司法改革座談會」發表專文指出,

人民對司法的信任感:40年如1日

《法律世界》雜誌社(1976.10.31)

很好

不好

極壞

沒印象

0%

17.6%

66.56%

15.84%

0%

 

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2016.02.22)

 

公正

不公正

法官

15.4%

84.6%

檢察官

23.5%

76.5%

前述「刑事案件應決戰在一審,法官、檢察官須更審慎應對,並應抑制檢察官濫權上訴,檢察官一審敗訴後不應任意上訴。」,應該是今後司法改革的重點之一。不過目前仍有檢察官濫行起訴及上訴而侵害人權的情形,其原因包括(一)由於職業法官依職權進行調查事實,成為檢察官的接棒者,檢察官容易濫行起訴,心態上認為反正法官會進一步查明事實真相。(二)由於判無罪,都可依法上訴,故濫行上訴極為普遍。

依法務部公布資料,地方檢察署執行裁判確定情形,

年度

被告人數

定罪率

民國108年

209,102

96.5%

民國109年

205,995

96.3%

民國110年

170,074

96.1%

民國111年

184,338

96.3%

表面上看來定罪率高達96%,為何人民對司法的信任感不高,改採民間路線「由下往上」的司法改革,期盼能夠改善過去官方推動司法改革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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