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紀錄的懸缺527天之後,消失的體育署長終於找到了,行政院在上周10日召開記者會公布,教育部核定體育署長一職將由國立體育大學教授鄭世忠接任。
新任署長鄭世忠為英國諾丁漢大學博士,過去在校時曾任總務長、競技與教練科學研究所所長、研發處國際事務中心主任等職;對外則為現任亞洲教練科學會執行委員,也擔任過中華民國足球協會秘書長、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副秘書長等職,在當前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尚未修法的情況下,或已是擔任署長的一時之選。
然而,這只是補足台灣體育發展的一小塊拼圖,許多結構上與現實面的困境與挑戰,仍然有待新任署長大刀闊斧帶來一番全面革新作為。
三級單位的體育署作為掌理我國體育事務最高機關,面對越加蓬勃發展、牽涉層面更加複雜的運動產業,體育署如何在現有框架來一一應對處理,社會都在關注著,特別是在今年,甫上任的體育署長即將面對的是具有高度關注度、深具象徵性意義的幾個重要國際賽事,如棒球世界經典賽、亞運、世大運等,若仍以過去官僚處事風格來應對,張少熙前署長辭任事件殷鑑不遠,很有可能又將面臨下一個代理署長時代的開始。
體育改革必須持續進行,就如同高飛球尚未落入手套前,跑壘員都要全力衝刺。
以體育署組織現況而言,體育署的組織結構仍需再通盤檢討。舉例來說,競技運動組掌理事項如各項競技運動政策制度規劃執行、亞奧運單項運動協會事務等,非亞奧運單項運動協會事務則為全民運動組所掌理:「一樣是競技運動,卻分散在兩個組來擔負相關業務的推動」。
全民運動組肩負國民體適能調查統計研究、各年齡層運動休閒活動規劃推廣外,還得以微小的預算經費支撐著林林總總的運動協會各項競賽補助申請,讓人疑惑難道無法併入一個組來專心作為競技運動的推廣指導單位嗎?而在去年發生的桃園雲豹大咖球星霍華德未上場引發消保爭議事件時,出面回應的單位為「競技運動組」而非掌理運動產業發展政策之規劃、執行與輔導及相關法規之研修的「運動產業及企劃組」,更讓人疑惑最初在任務編組時為何如此分工?真能夠確切發揮組織功效?
此外,繼國訓中心後,《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在今年初終於完成三讀,未來將辦理國家優秀運動選手培訓、參賽所需的運科支援服務以及推廣運科成果全民運用、促進運科產業發展等任務。然而,這也意謂著我國將同時擁有運科中心及國訓中心兩個位階平行的行政法人,後續無論是在選手培訓、導入運科輔助等業務,如何進行雙向組織任務協調、避免兩機構任務疊床架屋等問題,體育署仍然需要快馬加鞭來進行討論,讓兩中心的功效能夠發揮最大化。
而在和特定體育團體之間的權責關係,體育署仍然一直未能夠發揮作為體育最高主管機關的作用,輕則部份體育協會消極行事導致功能淪為消化預算用,嚴重則如過去一再上演因協會疏失而損及運動選手權益等情事。這個議題在2017年的體育改革時曾引發社會熱議,然而卻未能夠持續有更精進的變革。新任體育署長具有多年協會運作經驗,應把握機會,展現決心來進一步檢討體育署與特定體育團體間的從屬關係,擺脫體育署長年被詬病為是「各協會在朱崙街的提款機」的笑柄。
過去每逢國際賽事,體育總能夠凝聚全國人民的心,而近十年來運動風氣更是越加興盛,舉凡健身、登山、潛水、慢跑、籃球、羽球、電競等,皆是國人經常從事的運動項目,連帶帶動整體運動產業的發展。以台灣體育用品產值為例,自2016年起便開始逐年增加,在2019年正式跨越500億元門檻後,連續多年創歷史新高,顯見運動產業所擁有的龐大經濟效益;而在經濟動能之外,體育也牽涉著校園教育、國民體能健康、國際外交等範疇,更凸顯了台灣體育正值發展的關鍵期。
新官上任三把火,新任體育署長需要更大破大立來進行台灣體育改革,期許年輕、經驗豐富的鄭署長能夠展現其遠見與視野,保持此刻接任職務的決心,以新思維、新做法來擘劃推動體育政策,讓台灣的運動大環境及產業發展得以更加完善與興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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