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來幼教界、學術界,以及教權團體都積極推動調降幼教師生比,全教總(全國教師總會)更是花了多年的時間探討此項議題,為此議題發聲,在今年11月初,全教總更再次呼籲教育部應將幼教師生比調降分年從1:15條降為1:12,目前幼兒園師生比規定1:15,已經40多年未調整。

此次縣市首長選舉,不分國民黨、民進黨、民眾黨,甚至是無黨籍的候選人,都提出了調降師生比的政見,而立法院在去年調降師生比的臨時提案也已修正通過,更在今年五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法時,通過附帶決議,而金門縣更在110學年度起領先全國,成為中華民國第一個調降幼教師生比的縣市,代表政治界有高度的共識要改善幼教師生比的制度,也以行動表示維護幼教老師及幼兒的權益的決心,並期盼透過地方自治及中央修法,讓中華民國的幼教環境更加友善,可是教育部至今仍然沒有實際的作為,讓人不禁好奇教育部到底在等什麼?

幼兒園教師的工時比起國小、國中、高中職,乃至於大專院校的教師還來得長,不只要負責幼兒的日常生活照顧及課程教學,又得負擔龐雜的行政工作,尤其現今融合教育政策的執行下,幼兒園教師還得另外騰出時間照顧特殊生,工作內容可說是相當的繁重,另外,幼兒園教師在校陪伴幼兒的時間,比起家長在家陪伴幼兒的時間還來得長,可說是幼兒在成長階段的第二位母親或父親,幼兒園教師更得在家長上班前到校迎接幼兒的到來,更要等待家長下班來接幼兒時,將幼兒交還給家長,重新整頓環境,才能安心的離開園所,所以幼兒園教師在一個人的生命歷程來說相當重要,理應提供幼兒園教師更理想的工作環境,讓幼兒園教師得以永續職業壽命,讓幼教環境能更加穩定,讓幼兒有更好的學習環境,藉由九合一大選過後,提供三大方向供教育部思考:

一、公幼可直接調降師生比為1:10:

教育部擔心調降師生比會影響到公幼的招生名額,會造成家長反彈,那何不從增加公幼幼教老師名額下手,維持一班三十位幼兒的名額,但增加一名幼兒園老師,不只不會犧牲家長的權益,也可以讓流浪教師上岸不再流浪,可說是一舉兩得。

二、私幼的獎勵制度須盡快執行:

教育部目前只獎勵準公共化幼兒園,但私幼的獎勵制度卻遲遲沒有研議,我認為教育部應盡快與私幼業者協商獎勵制度,加速調降師生比的執行速度,讓公幼、準公幼、私幼的教保員及幼教老師在平等的工作環境下工作,不管公幼、準公幼、私幼的教保員及幼教老師,皆應受到平等的待遇,以及獲得相等的權益。

三、若發現執行有諸多困難,可至人口相近的澳洲取經:

澳洲的幼教師生比目前為1:10,雖然台灣與澳洲的文化背景不同,但澳洲與台灣的人口相近,澳洲可以,為什麼台灣不行?而我認為教育部可至澳洲做交流,參考澳洲規劃幼教環境的模式,並且以此為執行調降師生比的參考方向。

以上是教育部可思考的三大方向,也呼籲教育部,孩子的未來刻不容緩,調降師生比勢在必行,請教育部務必將此納為重點項目之一。期待中央、地方能齊心協力儘速完成此項有利國家發展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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