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高虹安委員的離職助理不斷端出攻訐的新菜色,剛開始或有新意,揭開了立院辦公室積習已久的報帳陋習,但一而衰、再而竭,接續的爆料,真的就有點沒料硬要蹭了。(如今,就連為老闆留下幾罐愛喝的可樂,都嫌過分了麼?)

聽到助理從工作的LINE群組,節錄「法案是宣董要過的」拿來說嘴,暗示高辦很多法律提案,恐怕都是由宣明智在背後下指導棋,不禁覺得莞爾。先不談法案從起草到三讀的程序,不妨試想,假若換成是「張忠謀要過的」、抑或抗中保台不遺餘力的「曹董要過的」,大家的解讀是否不同?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產業大老向立委要求修訂法律一事,就沒啥好爭議的,就好似張忠謀董事長在APEC向習維尼皇帝恭賀二十大的成功,這要是換做郭董說的,還不被網軍給砲死。

再說了,誰會對艱澀的法律修訂有興趣呢?

當然就是在各級產業勞動現場,不論是資方或勞方,當其發覺現行法令難以保障自我權益時,便會藉由公會與工會的力量,向熟識的立委提出修法建議。有些設有法務部門、更專業的團體,甚至直接先行研議出整套草案版本,用來與立委辦公室磋商討論,藉以加速修法期程,讓不合時宜的法令早日修正。

所以說,只要立委與遊說立法者之間,不存在暗盤的金錢交易(如先前有立委收了錢,應某董事長要求召開公聽會,因存在明確對價關係被判刑),則單純提出法律修正的建議或籲求,在立委辦公室的運作中,根本稀鬆平常。會這般拿出來做文章,根本是相中立法程序與選民之間的資訊落差,希冀將其貼上「財團代言人」的標籤吧!

更況,民眾黨不過也就微不足道的區區五席,除非是與他黨共同提案,否則自家法律案想要三讀通過,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換言之,真要說起來,確確實實掌控法律修正准駁生殺大權的,恐怕只有咱們執政黨的「萬年總召」老柯,您想,假若他的工作群組被揭露,類似的對話,還少嗎?(拿別人本不會公開的工作群組、斷章取義地猛攻,卻不讓人聞香一下自己的群組對話,這有武德嗎?)

Ps.總覺得高虹安太嫩,沒要求離職助理簽署保密協定,讓他可以挾怨報復式的漫天爆料,可惜當時我簽了保密,只能噤聲,不然可以爆的料,或也不會比他少吧!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