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意外的,台大決定撤銷林智堅前市長的國發所碩士論文。持平而論,如果不採納林智堅對於論文創作過程的說明,或不接受指導教授陳明通對於選舉數據文件的陳述,單純比較二者論文,不難得出部分內容抄襲的結論。

在同樣標準前提下,既然余正煌的論文在這過程中也出現抄襲疑慮。台大相關單位是否應進行調查,攸關台大是否認真想建立學術研究的紀律。關鍵的問題在於陳老師交付給余生的選舉數據文件的內容。這部分一直對外未公開。

根據筆者的經驗,有時學生在論文寫作上的確會參酌他人的文件,並給予修改。但是修改的程度不見得可脫離抄襲的疑慮,例如段落內容的脈絡仍不脫離原始文件的邏輯、或修改部分僅是同義詞的置換。如果二個學生有參酌相同的文件,則一旦改寫不慎,二本論文間的相似度是可期待的。

相關的寫作規範如何有一定的標準,台大應透過本次事件來提出案例說明。例如「二元勝算對數模型」英文錯字那一段敘述,筆者認為明顯無抄襲問題。因此,就被控抄襲的部分,應怎麼改寫才不致有問題,或是引註上有如何處理才無疑慮等等事務;這都是台大於本案例中可教導現在或未來的研究生如何處理的。

最後,筆者建議相關人士勿因打擊到不同政治立場的老師而欣喜,乃至忽略論文寫作的教育議題。台大擁有國家投入的資源支持其學術的崇高地位,因而有義務立下相關典範,供其他學校參考或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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