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林佳龍細數在擔任交通部長期間,侯友宜頻頻打電話向其請託新北交通建設事宜,暗指侯不懂得知恩圖報。隨後又看到新北市議員周勝考,為了校舍整修工程順利啟用,當場向侯友宜下跪,被外界批評是醜陋的官場文化。不禁令人納悶,攸關民生的地方建設工程,真的需要這麼卑微嗎?
無奈......答案,恐怕是肯定的!
以中央大型公共建設為例,經費往往由中央「補助款」與地方「配合款」共同分攤,基於地方政府普遍面臨財政拮据的困窘,於是乎,中央願意補助多少比例的經費,成為該項工程是否能如期推動的關鍵。
然而,中央會如何妥適的分配各地方的建設經費呢?
有可能是按照實際需求的輕重緩急來排序嗎?想也知道不可能。
大型建設,無疑就是鐵一般的政績,同樣的一筆預算,是做人情給同黨的縣市首長,抑或捐棄黨派之見、挹注在野黨完成地方建設呢?
坦白說,「偏心」、「大小眼」的補助差異,係屬合情合理,這正是所謂的「行政優勢」。否則,各黨拼了命要拿到執政權,所為何來呢?不就是要掌握龐大資源的分配權麼?基此,地方首長頻頻向中央部會請託建設經費的情事,自然多不勝數,截因於首長總會憂心自己的在野黨身份,引致補助款偏低、甚或直接被略過,當然得積極爭取。
至於地方的小型修繕工程,那更是存在著貓膩。
以立法院為例,舉凡攸關地方民生建設的部會(如內政部營建署、教育部......),都會保留一定額度的小型工程款經費,交由各區域立委統籌擇定,讓立委得以經營地方人脈。於是乎,工程施作的優先順序,便取決於在地議員、校長、里長等意見領袖,其與與立委關係的親疏遠見而定,完全不是依據「需求」孔急與否的標準(當然,每個人都會說自己最急......)。
深刻記得工作時的真實案例,委員擇定某個里的水溝疏通工程優先施作,但完工之後,卻接到里長的電話,抱怨水溝依舊不通。經向相關單位了解,原來是整條水溝中間有一段屬於其他里別,而工程只疏通了前後段,中間段只能等待下一年度的立委工程款有擇定才能處理,著實鬧了個大笑話。
所以說,看著自己爭取多時的地方建設,會激動的下跪,或說演戲的成分居多,但實則也突顯出經費的爭取,有多麼不容易。朝野該思考的,不是批判官場上的馬屁文化,而是得從根本思考,如何建構一套「按需分配」的資源配置機制,讓建設預算得以花在刀口上、發揮出最大的效益,而不是總流於「人治化」的主觀,讓公共資源的運用,總脫離不了黨派與裙帶的色彩。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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